部门规章
3月13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被公布。方案里提到,考虑到药品监管的特殊性,单独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市场监管实行分级管理,药品监管机构只设到省一级,药品经营销售等行为的监管,由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统一承担
9月2日,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印发了《湖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鄂应急发〔2020〕23号),以下简称《标准》),科学合理地细化了该省安全生产领域现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中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指导省、市、县三级应急管理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更好地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应急局: 为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指导标准的通知》要求,省厅对我省安全生产领域现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中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进行了细化,制定了《湖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现将《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对于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厅政法处反馈
农业农村部印发《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0年版)》 日前,农业农村部印发《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0年版)》及说明。此次发布的《指导目录》是落实统一实行农业执法要求、明确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职能的重要文件,旨在加强对农业领域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的源头治理,聚焦农业领域与市场主体、群众关系最密切的行政执法事项,着力解决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据介绍,《指导目录》主要梳理了目前正在实施的农业领域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以及部门规章设定的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事项共251项,包括行政处罚事项230项,行政强制事项21项
近期,有不法分子非法使用北京清和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和泉资本”或“我司”)的商标相关元素作为微信头像,冒充我司工作人员,以招募会员等方式诱导广大投资者谋取非法利益。该行为严重侵犯了清和泉资本的合法权益,我司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为提高广大投资者对不法行为的识别能力,维护我司的合法权益,特声明如下: 1、清和泉资本是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行业自律规则开展资金募集和证券投资行为
6月22日至24日,由介休市安委办举办了为期三天的 “安康杯”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来自介休市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及市直机关单位的36个代表队参加了比赛。我集团由聚贤石墨刘晓栋、张婷,三贤新能源宋元鹏、鑫贤炭材宋兆雷组成的三贤集团代表队参加了此次安全生产知识竞赛
对于技术规范的法律效力和实际应用,业界和法律界一致存在极大的争议。一个法制社会的基本原则是“法无禁止皆可为”,而在我国工程建设领域,基本的共识是技术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文(俗称“强条”)必须严格执行,而技术规范中的其它部分是否必须遵守,不同人有不同理解,但大多数技术人员均按照执行,导致机械地应用技术规范,给行业创新和发展形成阻力。国家也认识到了这点,为适应国际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通行规则, 2016年以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陆续印发《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改革的意见》等文件, 提出政府制定强制性标准、社会团体制定自愿采用性标准的长远目标, 明确了逐步用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取代现行标准中分散的强制性条文的改革任务,逐步形成由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的技术性规定与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构成的 “技术法规”体系
若遇供电线路故障造成医院意外突发停电,使洁净手术室的生命支持类设备无法运行,造成患者伤害,而由于供电系统配置不当,病患或家属多会追讨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责任,继而造成医患矛盾的出现。 我国目前电网整体管理较为规范严格,开展日常例行的维修保养需要停电时,供电部门会提前发放通知及进行网络公告告知,以便使医疗单位提前做好切换电路准备,保障相关仪器设备免受影响。但若遇供电线路故障造成医院意外突发停电,使洁净手术室的生命支持类设备无法运行,造成患者伤害,而由于供电系统配置不当,病患或家属多会追讨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责任,继而造成医患矛盾的出现
深圳市敏捷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专业从事深圳保税仓储物流、深圳坪山保税区仓库、深圳出口加工区仓储报关、深圳代理进出口报关行、出口退运返修、保税检测维修以及香港进出口等开展仓储、物流、报关服务;公司拥有一支年轻专业化的团队,多年来一直为国内、外客户知名企业提供综合物流服务方案。 深圳市敏捷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坐落于美丽的坪山新区广东深圳出口加工区,从事保税仓储、国际配送、报关报检、物流运输、保税检测维修以及香港进出口等物流供应链服务。 保税维修主要有两种模式: 1、企业以保税方式将待维修产品从运入海关区域内工厂检测、维修后复运出境; 2、企业将境内区域外待维修产品运进区域内工厂检测、维修后复运回境内区外
第1616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已经2007年12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局长李毅中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一章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实施监管监察,适用本规定
职权依据 【法律】《安全生产法》(2014年8月31日第13号主席令修订颁布)第二十七条 【部门规章】国家安监总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30号令,2015年5月29日第80号总局令修订颁布)第七条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考查责任:提出是否同意参加考试意见。 3.决定责任:考试合格,核发资格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