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规章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障法>立法程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障法》为统领,配套出台若干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形成独立完备的医疗保障法律体系,是回应人民群众期盼的现实需要,是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推进医疗保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解决医疗保障改革发展整体无法可依的必然选择。 我局自成立以来,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在推进医疗保障立法方面,主要做了三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调研,多次组织召开“医疗保障法制建设”座谈会,听取专家学者、地方部门等对我国医疗保障领域法制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积极作为,主动谋划,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国家医疗保障局立法规划(2018-2022年)》和《国家医疗保障局立法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将制定《医疗保障法》作为医保法治建设的重点内容
中新网北京3月15日电 (记者 李纯)国家医疗保障局近日印发《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实施。国家医保局在相关政策解读中表示,2019年以来,国家医保局累计派出飞行检查组184组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使用相关资金43.5亿元。 据该《办法》介绍,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是指国家和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对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经办机构、承办医保业务的其他机构等被检查对象不预先告知的现场监督检查
职责:主要履行《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职业病防治法》、《献血法》、《母婴保健法》、《精神卫生法》和《食品安全法》7部法律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28部卫生行政法规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100多个部门规章规定的监督执法职责,依法开展医疗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放射卫生、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以及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大型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4楼 邮编:650500
驰名商标保护问题一直为商标权利人、相关公众以及商标学术理论界、实务界关注。自上世纪80年代我国开始认定并保护驰名商标以来,商标法已经先后修改了3次,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相关部门规章也相应制定修改了4次,社会公众对驰名商标保护制度的认识也随之经历了一个逐步深入的过程。随着驰名商标保护制度的立法及执法实践的发展,驰名商标是对相关公众熟知商标的保护制度的理念已逐渐被社会认知
中新网3月16日电 16日,国新办发布《新时代的中国网络法治建设》白皮书,并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法治局局长李长喜表示,近期,网络暴力案事件引发了社会广泛重视。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开展网络暴力打击整治工作
产业园区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引领区、产业发展的重要集聚区,也是环境污染集中区和环境风险凸显区。一直以来,产业园区的规划环评工作都是各级政府环境管理的重点和难点。 (一)2011年2月,原环境保护部印发《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4号),开始全面规范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
(一)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3月17日,***公布了《衍生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本办法)及起草说明,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表示,此举旨在贯彻落实《期货和衍生品法》,促进衍生品市场健康发展,支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业务创新,满足市场各类主体的风险管理需求,以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据介绍,经过近几年的发展,***负责监管的衍生品市场逐渐形成了证券公司柜台衍生品市场、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柜台衍生品市场和证券期货交易场所衍生品市场三个条线
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交易行为,保障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商品房交易秩序,贯彻《合同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17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GF-2014-0171)、《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GF-2014-0172)。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充分认识推行本合同示范文本的意义,积极提倡和引导商品房交易当事人使用本合同示范文本,做好示范文本使用事项和市场交易风险提示等宣贯工作。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有关建议,及时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工商总局联系
2014年10月23日,《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发布。为贯彻落实决定精神,11月2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做好一级注册建筑师管理工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负责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的具体工作,核发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