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让人
【探究】关于保证担保的12点新变化——附新旧条文对比!(下)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中国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实施后,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将同时废止。 保证担保作为一项债权保障措施,在银行的信贷业务实践中应用非常广泛,笔者就《民法典》针对保证担保的新变化,特撰写本文,供参考
为进一步规范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和外币代兑业务,根据《行政许可法》、《外汇管理条例》、《外币代兑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6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2〕27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以下简称特许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对于新设立及发生股权转让的特许机构,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分局(含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外汇分局)应认真开展现场验收,严格审查申请机构的资质、股权结构或受让人业务背景,并充分考虑本地个人本外币兑换实际需求,合理把握特许机构审批节奏,避免出现过度竞争局面。 二、进一步加强特许机构和外币代兑机构的日常业务管理
不需要。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 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有: 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
第532条:“债权人就金钱请求以外之请求,欲保全强制执行者,得声请假处分。假处分,非因请求标的之现状变更,有日后不能强制执行,或甚难执行之虞者,不得为之。” 第533条准用第526条:“请求及假处分之原因,应释明之
一、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缙云县人民政府批准,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缙云县五云街道2019-5号(城市综合体)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三)出让年限:商服用地40年,城镇住宅用地70年,公园与绿地50年。 (四)出让面积:总用地面积164795平方米(其中项目用地面积154793平方米)
1、因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取得著作权。通过上述方式只能取得著作财产权。 2、因合同取得著作权一般分为两种情况: ①依委托合同取得著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