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
释演凡等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划拨宗教特殊用地提案》(第152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关于土地确权,国家有一套完整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如《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等。我市的土地确权均是而且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的部门规章来进行,所以我市不能也不会出台土地确权的政策
一般以《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为基础,包括《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源管理规定》、《建设部关于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广告管理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等等。主要涉及房地产所有权制度、建设用地法律制度、房地产开发法律制度、城乡规划与建设管理制度、房地产交易法律制度、房地产登记法律制度、房地产中介服务法律制度、房地产拆迁法律制度、物业管理法律制度和房地产税收制度等方面。
父母赠与儿子的房屋 买卖时是否须经儿媳同意? 2006年1月,钱某(男方)与周某(女方)结婚。婚后,钱某的父母购买了一处房屋,产证上写了钱某及其父母的名字。钱某与周某婚后的生活并不和谐,经常发生争吵
变动物权要遵循哪些原则? 通说认为,物权变动的原则有公示原则和公信原则,公示是物权变动的具体方法之抽象,公信是物权变动的具体效力之抽象。 公示是物权变动时,将物权变动的事实通过法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开。物权具有主体上的对世性和效力上的排他性,这就决定了必须采取一定的方式将物权变动的事实进行公开,以让第三人知悉物权变动的事实,保证交易安全
深圳国际机场航站二层到达大厅东侧,失物招领,邮编:518128。 三、服务内容:仅限航站楼内遗失的物品须交失物招领处登记和录入管理系统。办理完捡拾物品手续后,实时将信息登录在深圳机场官方网站,在失物中发现失主信息,及时通知认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二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 ,现予公布 ,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2007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二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 ,现予公布 ,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2007年最新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007年最新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 ,现予公 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已于2007年9月28日经第10次部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为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提高不动产登记效率,切实方便办事对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全市不动产登记不再审查婚姻状况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然人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无需提供婚姻证明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以权属来源文件(如购房合同)记载的权利取得人办理相应登记事项。 二、自然人因抵押、转让等处分不动产申请登记的,无需提供婚姻证明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以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作为处分权人办理相应登记事项。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仍需审查婚姻状况: (1)未经公证申请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的; (2)因婚姻关系的存续或变动,夫妻双方申请将不动产登记为共有或一方单独所有; (3)申请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登记的; (4)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提供婚姻状况材料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现就汉阴县双乳镇江河村土特产专业合作社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汉阴县双乳镇江河村土特产专业合作社承包汉阴县双乳镇双乳村四组土地面积130亩,从事水产养殖,许可期限:2020年4月27日至2022年4月30日止。该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向我局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现向社会公示。 公示期:2020年4月27日至2020年5月3日
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做好不动产抵押权登记工作的通知》 为落实《民法典》对不动产抵押权的规定,2021年4月6日自然资源部印发了《关于做好不动产抵押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54号)。该通知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依法确定不动产抵押范围。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养老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不动产,不得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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