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
素问百科 百科知识 怎么对付邻居家占用公共面积(实用方法指南) 怎么对付邻居家占用公共面积(实用方法指南) 在小区或者公寓楼里,邻居之间的关系是非常重要的。然而,有时候邻居之间的关系并不友好,尤其是当有人占用公共面积时,这会给其他邻居带来很大的不便。如果你也遇到了这种情况,不要担心,本篇文章将为你提供一些实用的方法来对付邻居家占用公共面积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维护城市管理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 第一条 为提高城市建设水平,塑造城市风貌特色,推进城市设计工作,完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镇开展城市设计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昆山房屋抵押贷款需满足哪些条件? 一、要实现抵押权,首先须要满足以下条件: 其一,抵押权合法有效存在。 其二,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已届清偿期。但依照《物权法》第196条的规定,在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以及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比如抵押物因抵押人的原因造成价值减少而抵押人又不能恢复原状或增加担保的特殊情况下,即使债务并未届期,抵押权人也可以实现抵押权
镇江市金信联合党支部开展11月“主题党日活动” 为深化法治镇江建设,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履职能力建设,牢固树立法治信念,加强法治学习培训,积极推动法治实践,11月20日,镇江市金信联合党支部开展了“法治建设宣传月”的主题党日活动。 本次主题党日活动邀请了江苏路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谢仁海进行了有关国资监管及担保法律问题的法治讲座。 法治讲座主题一: 强调国资监管中的法律风险
屈茂辉,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博士,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美国华盛顿大学(西雅图)高级研究学者,教育部新世纪创新人才,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现为湖南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学科规划评审组专家、湖南省法学会副会长、湖南省民商法研究会会长、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