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
赵立君律师,天津优秀刑事辩护律师,天津理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兼刑事法律部部长,天津律师协会会员,天津市妇联普法讲师团成员,百度网聘为刑事法律“百度知道专家”,河西区友谊路街道法律顾问。 赵律师执业多年以来,专注刑事犯罪辩护,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刑事一审和二审、刑事申诉和再审;刑事自诉代理。擅长分析证据之间的逻辑关系,尤其能够关注细节,找到当事人无罪及罪轻的情节
原标题:恒丰银行回复:“我行业务经办人员无涉案嫌疑” (原标题:恒丰银行回复称:“我行业务经办人员无任何涉案嫌疑”) 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贾清泰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违法发放贷款罪二审刑事裁定书”。3月28日,《华夏时报》刊发《“资金掮客”套路深 村镇银行被骗2亿元 恒丰银行被指通道业务存疑》,对此案进行报道。 记者注意到,此案贷款业务涉及山西万荣县汇民村镇银行和恒丰银行
“南京女大学生遇害案”二审9月20日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洪峤、张晨光、曹泽青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三人的行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 据云南法院网消息,2022年9月20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宣判上诉人洪峤、张晨光、曹泽青故意杀人、上诉人洪峤、原审被告人祁文强盗窃一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具体行政执法活动中有关执法调查方法、机密信息来源、内部研究意见等敏感信息,通常不应公开,否则将有可能妨碍行政执法活动的正常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虽然没有明确将行政执法中的敏感信息规定为可以不予公开的情形,但这类信息一般都具有“内部性”或“非终极性”的特点,如果行政机关援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第二条关于“行政机关在日常工作中制作或者获取的内部管理信息以及处于讨论、研究或者审查中的过程性信息,一般不属于《条例》所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的规定不予公开,人民法院经权衡认为不公开更有利于保证行政执法活动(包括今后的行政执法活动)正常进行的,应当予以支持。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李清林,男,1965年11月28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
大连冲撞人群致5死司机二审获死刑:2022年2月9日,辽宁省高院对刘东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东二审获死刑。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5月22日11时40分许,上诉人刘东驾驶自己的宝马轿车沿大连市中山区五惠路由西向东行驶时,因无法接受投资失败的现实,突然加速、故意冲闯红灯,冲撞正在五惠路劳动公园北门人行道斑马线过马路的行人,造成五人死亡、二人重伤、四人轻伤、二人受伤。之后,刘东驾车继续行驶至五惠路与解放路交汇处,追尾一厢式货车后停下,刘东弃车逃离现场,于当日下午归案
本文摘要:在读博士捐精猝死11天捐精4次家属索赔400余万元据《长江日报》报道武汉某高校一位研究生在一家生殖中心捐精时猝死,其家属将高校、生殖中心等相关单位告上法庭,索赔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400余万元。一审法院判定该研究生与生殖中心均无过错,共同分担损失。近日从武汉市中级法院获悉,该案二审维持原判
1、犯罪预防:依法接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种社团法人的聘请,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进行职务犯罪预防、企业高管执业刑事风险防控培训; 2、侦查阶段:依法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涉嫌罪名和有关案件的情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代理申诉和控告; 3、审查起诉阶段:依法为犯罪嫌疑人辩护,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调查和收集有关证据材料,向检察机关提出无罪、罪轻、免予刑事起诉、减轻刑事处罚相关法律意见; 4、审判阶段:依法在一审、二审过程中为被告人提供辩护服务,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与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调查和收集证据,参加法庭审理,提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的辩护意见; 5、申诉阶段:依法代为制作申诉材料,代为再审立案,参与再审案件的辩护; 6、刑事附带民事:依法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代为制作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参与庭审,代为向侦查机关、公诉机关申诉、控告,书写法律意见书; 7、刑事自诉案件:依法担任自诉案件的代理人,代为制作、提交刑事自诉状,参加庭审,指控犯罪,提出犯罪事实。
起诉离婚就是夫妻双方通过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之间权利和义务的行为,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之间如果感情已经破裂的,经过调解无效后准许离婚,接下来就由信金国律师整理的关于我国起诉离婚的法律依据的相关内容。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确保刑事审判量刑公平公正,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制定出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并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5月5日,天津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天津细则》的相关情况。 《天津细则》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为蓝本,分别规定了量刑的指导原则、量刑的基本方法、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和15种常见犯罪的量刑和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