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4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是: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201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5年中央预算;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2007年4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22次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75次会议通过) 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已于2007年4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 (2007年4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22次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75次会议通过)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已于2007年4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22次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7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4月5日起施行。 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五百张(份)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有其他严重情节”;复制品数量在二千五百张(份)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第二条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侵犯著作权罪中的“复制发行”,包括复制、发行或者既复制又发行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21年12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58次会议、2022年3月16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九十三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5月15日起施行。 为依法办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审判、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损害行为发生地、损害结果地或者采取预防措施地在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海域内,因破坏海洋生态、海洋水产资源、海洋保护区而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
近日,全国各地陆续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故意隐瞒病例的情况,目前已经有超过20名患者因为故意隐瞒病例,导致多名人员感染和隔离。各地公安机关以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这20余名患者分别立案侦查。 1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疫情防控部署坚决做好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严惩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以及疑似病症意传播病毒、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治疗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
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胡怀邦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河北省承德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胡怀邦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河北省承德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承德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本文摘要:本报北京11月10日电(记者戴佳)记者2020-03-08 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日前,临沂大学原党委书记丁凤云(正厅级)因涉嫌贪腐、行贿犯罪一案,经山东省检察院依法登录首府,已由山东省菏泽市检察院向菏泽市中级法院宣判。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诉了被告人丁凤云拥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丁凤云,征询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 本报北京11月10日电(记者戴佳)记者2020-03-08 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日前,临沂大学原党委书记丁凤云(正厅级)因涉嫌贪腐、行贿犯罪一案,经山东省检察院依法登录首府,已由山东省菏泽市检察院向菏泽市中级法院宣判
本文摘要:新规11月起实施,据媒体报道,11月起,还包括网络平台泄漏用户信息500条以上可入罪在内的法律法规开始实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说明》(以下全称《说明》)对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和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限于问题不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自11月1日起实施。 新规11月起实施,据媒体报道,11月起,还包括网络平台泄漏用户信息500条以上可入罪在内的法律法规开始实施
中直管理局,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政府投资条例》,充分发挥政府投资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加强和改进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及项目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政府投资条例》,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的安排方式包括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 (一)直接投资,是指政府安排政府投资资金投入非经营性项目,并由政府有关机构或其指定、委托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等作为项目法人单位组织建设实施的方式
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各省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分院)、县(市、区)人民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 现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我省抢夺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25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当前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现对我省抢夺犯罪案件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五百元以上、四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2014年6月3日)起施行
前不久,最高人民检察院再次重申,要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特别要严肃查处拉拢、腐蚀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大案要案。此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曾经下发过《关于在办理受贿犯罪大案的同时要严肃查办严重行贿犯罪分子的通知》。对打击行贿犯罪问题予以高度重视,与近年来行贿犯罪行为出现的一些新特点、新动向大有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