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出版
执行日期澳门网赌网址,:1988-9-19 最近以来,各地新闻出版、公安部门根据国务院指示,在查缴淫秽、色情出版物,打击非法出版活动中,采取了有力措施,做了大量的工作,严惩了违法犯罪分子,使图书市场的秩序有了一定的好转。但是,在一些城市中,已经明令查禁的淫秽、色情出版物仍在高价出售,非法出版活动又有所抬头,给社会带来严重危害。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查禁淫秽、色情出版物和严厉打击非法出版活动的精神,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各地接到通知后,请即向党委、政府汇报,会同本地工商、广播电影电视、文化、市场管理、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继续做好对已通知查禁的淫秽、色情出版物及停售的非法出版物的查缴工作,坚决制止其继续传播
为严厉打击各类文化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净化校园周边文化环境,9月1日至6日,上海市金山区石化街道“扫黄打非”办组织街道巡查员和26个居委信息员、社区志愿者、退休教师、平安志愿者等多方力量开展学校周边出版物市场集中暗访巡查。重点对校园周边书店、文具店、复印店和印刷企业等经营场所,以及校园周边街区、小商品市场等部位进行突击式抽查,严厉打击非法出版传播活动,严查含恐怖、迷信、低俗、色情和违禁内容的非法有害出版物及盗版出版物。本次巡查共出动检查人员16人次,检查书店10家次,打字复印店4家次,校园周边文具店、小超市等12家次
本报北京12月19日电 (记者张贺)群众举报是开展“扫黄打非”工作的有力武器,是“扫黄打非”案件线索的重要来源。2019年,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全面加强举报受理工作。截至12月1日,通过网络、电话、信函、群众来访等四种渠道,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举报中心累计受理举报信息20.9万多条,举报数量较2018年上涨61%
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五百张(份)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有其他严重情节”;复制品数量在二千五百张(份)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第二条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侵犯著作权罪中的“复制发行”,包括复制、发行或者既复制又发行的行为。 侵权产品的持有人通过广告、征订等方式推销侵权产品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发行”
本报北京12月19日电 (记者张贺)群众举报是开展“扫黄打非”工作的有力武器,是“扫黄打非”案件线索的重要来源。2019年,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全面加强举报受理工作。截至12月1日,通过网络、电话、信函、群众来访等四种渠道,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举报中心累计受理举报信息20.9万多条,举报数量较2018年上涨61%
本报北京12月19日电 (记者张贺)群众举报是开展“扫黄打非”工作的有力武器,是“扫黄打非”案件线索的重要来源。2019年,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全面加强举报受理工作。截至12月1日,通过网络、电话、信函、群众来访等四种渠道,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举报中心累计受理举报信息20.9万多条,举报数量较2018年上涨61%
群众举报是开展“扫黄打非”工作的有力武器,是“扫黄打非”案件线索的重要来源。2019年,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全面加强举报受理工作。截至12月1日,通过网络、电话、信函、群众来访等四种渠道,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举报中心累计受理举报信息20.9万多条,举报数量较2018年上涨61%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2007年4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22次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75次会议通过) 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已于2007年4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 (2007年4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22次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75次会议通过)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已于2007年4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22次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7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4月5日起施行。 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五百张(份)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有其他严重情节”;复制品数量在二千五百张(份)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第二条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侵犯著作权罪中的“复制发行”,包括复制、发行或者既复制又发行的行为
为严厉打击各类文化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净化校园周边文化环境,9月1日至6日,上海市金山区石化街道“扫黄打非”办组织街道巡查员和26个居委信息员、社区志愿者、退休教师、平安志愿者等多方力量开展学校周边出版物市场集中暗访巡查。重点对校园周边书店、文具店、复印店和印刷企业等经营场所,以及校园周边街区、小商品市场等部位进行突击式抽查,严厉打击非法出版传播活动,严查含恐怖、迷信、低俗、色情和违禁内容的非法有害出版物及盗版出版物。本次巡查共出动检查人员16人次,检查书店10家次,打字复印店4家次,校园周边文具店、小超市等12家次
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所需条件和材料? 所需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法定代表人必须是中国大陆公民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专业人员不少于3名法律、行政法 未取得广播电视节目经营制作许可会有什么后果? 未取得许可而经营范围内活动的,由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从事非法出版活动的主要设备、专用工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什么是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就需要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