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权
为利各界广为利用网站资料,“法务部矫正机关自营商品展售商城网站”(简称本网站)上刊载之所有资料与素材,其得受著作权保护之范围,以无偿、非专属,得再授权之方式提供公众使用,使用者得不限时间及地域,重制、改作、编辑、公开传输或为其他方式之利用,开发各种产品或服务(简称加值衍生物),此一授权行为不会嗣后撤回,使用者亦无须取得本机关之书面或其他方式授权;然使用时,应注明出处。 (一) 本授权范围仅及于著作权保护之范围,不及于其他知识产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及机关标志之提供。 (二) 当事人自行公开或依法令公开之个人资料是否得被搜集、处理及利用,使用者须自行依照个人资料保护法之相关规定,规划并执行法律要求之相应措施
为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帮助教职员工学好、用好民法典,为师生营造健康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9月10日下午,鲁衡律所民法典宣讲团成员秦静原受邀为莘县燕塔小学500余名师生宣讲民法典法律知识。 此次讲座从学校师生比较关注的问题着手,对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物权、合同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答。这次“民法典进校园宣讲活动”,受到了师生们的一致好评,纷纷表示通过听课活动,对民法典有了更多了解,也认识到了学习民法典的重要意义,宣讲活动使大家受益匪浅
指自然人以外,由法律赋予权利能力之社会组织体(采法人实在说之社会组织体说),故法人有权利能力、行为能力、责任能力,透过其执行机关“董事”,能独立为法律行为。 1.法人依其设立之准据法,可分为公法人与私法人。 (1)公法人如有诉讼,原则上属行政法院管辖;私法人如有诉讼,原则上属普通法院管辖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坚决惩治“按键伤人” 依法惩治信息网络犯罪,坚决惩治网暴“按键伤人”,今年两高报告再次强调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 网暴成本低,造成危害大,影响范围广。编写几句恶毒的文字,制作一段造谣生事的视频,发到网上费不了多少事、花不了多长时间,但对他人构成的侮辱诽谤、威胁恐吓却十分严重;歪曲事实、混淆视听的言论,更会污染网络环境,败坏社会风气
为利各界广为利用网站资料,嘉义市政府警察局万维网站上刊载之所有资料与素材,其得受著作权保护之范围,以无偿、非专属,得再授权之方式提供公众使用,使用者得不限时间及地域,重制、改作、编辑、公开传输或为其他方式之利用,开发各种产品或服务(简称加值衍生物),此一授权行为不会嗣后撤回,使用者亦无须取得本机关之书面或其他方式授权。然使用时,应注明出处。 (一) 本授权范围仅及于著作权保护之范围,不及于其他知识产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及机关标志之提供
取得著作权需要申请登记吗?什么时候算取得著作权?怎么证明自己是著作人? 当著作人创作“具备表达形式”且“有人类精神力参与”而“属文学、科学、艺术或其他学术范围”的“原始创作”,并且这个创作并不属于著作权法第9条所列举的类型时,就应该受著作权法保障... (more...) 著作权法同时保护了著作权人以及整体文化发展的利益,在保障著作人的部分,按照保护的内容是比较难量化的名誉、声望等人格利益,或是能在市场变现的经济利益,又可分为“著作人格权”以及“著作... (more...) 翻唱他人歌曲的著作权问题(二)--用不同语言翻唱别人的歌曲,或利用别人的二次创作,会违反著作权法吗? 用编曲或翻译方式翻唱,可能会涉及的著作权法问题 改作行为 如案例一、案例二这类的情形,都是根据原作,进一步创作出不同的作品,而不是单纯重复制作别人的著作。这种根据“原著作”另外创作... (more...) 翻唱他人歌曲的著作权问题(一)--可以把翻唱他人歌曲的影片放到Youtube或IG上面吗? 翻唱歌曲并把影片放到社群网站上,会涉及到哪些法律问题呢? 在社群网站流行的今天,Youtube、IG(Instagram)是相当常见的影音、照片交流平台。其中,用户演唱知名的歌曲,... (more...) 之前有提及,受著作权法保障的著作除须具备特定条件外,还必须不能具备特定条件,例如著作权法第9条就有明文排除特定著作类型在保障范围外
研习民法典|资阳市律师协会组织全市律师学习《民法典》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上关于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资阳市律师对《民法典》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做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资阳市律师协会于 2020年7月26日 举办《民法典》学习培训会。 培训会特邀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江涛就《物债二分视角下民法典》等内容进行讲授。 杨江涛首先对《民法典》的出台背景、全部法律条文: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等向全市律师作了全面系统的阐释,重点对《民法典》担保制度内容的变化结合司法审判实践进行讲解,通过一系列实际案例对该法的重要内容以及亮点进行深度解读,既生动形象、讲解透彻,又有理论深度,现实依据,这对律师代理工作有很强的指导性
【代转】全国教师工会总联合会“会徽”征选活动计划(3820次观看) 敬致关心台湾教育的各位朋友: 经过长期的努力,禁止教师组织工会的“工会法”终于解禁,全国各地的老师在最短时间内组成了十多个基层工会,在这样的基础上,全国教师工会总联合会也已经在7月11日正式成立,标志着台湾教师运动即将进入崭新的阶段,为彰显教师工会“专业”、“团结”、“进步”的意涵,并增进会员与各界对本会之认同,爰公开征求足以代表本会之会徽设计。 一、 活动目的: 经过长期努力,全国教师工会总联合会业于民国100年7月11日正式成立,标志着台湾教师运动即将进入崭新的阶段,为彰显教师工会“专业”、“团结”、“进步”的意涵,并增进会员与各界对本会之认同,爰公开征求足以代表本会之会徽设计。 五、 评审方式及得奖名额: 由全国教师工会总联合会成立评选小组,遴选3件入选作品,并从中选出优胜作品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