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证
1、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再审,申请执行。 2、经法院允许可以查阅、复制本案的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 3、原告可以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被告有权提起反诉
7月6日,太湖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安庆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原副主任金国强涉嫌犯受贿罪一案。太湖县纪委监委、太湖县青干班及被告人原所在单位职工共100余人旁听了庭审。 据太湖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06至2017年,被告人金国强利用在担任原安庆市房地产产权产籍监理处(市场管理处)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安庆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办理房屋初始登记、房屋过户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98.5221万元,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您好,A我工伤鉴定六级,企业不服气提到复议,我该怎么做,我还在媒矿工作中。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医疗损害鉴定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为在日常医疗行为中存在法定过错并造成患者人身损害而导致的医疗损害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对于医疗技术等专门问题对外委托的鉴定,统一称为医疗损害鉴定。 2010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实施以前,医疗损害民事诉讼中的鉴定因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不同,其鉴定名称也不同。人民法院委托医学会进行的鉴定,称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鉴定称为“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2007年11月1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一份,约定:甲公司将已为法院生效判决书确认的其对丙公司享有的500万元债权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将其所有的某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作为对价过户给甲公司。双方签订该协议后,甲公司公司未向丙公司进行通知,该转让协议也未在甲、乙公司之间实际履行。2009年8月10日,乙公司因另一纠纷与丙公司的诉讼案件在某法院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乙公司将与甲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作为证据向法庭提供,旨在证实债权转让以外的另一事实,丙公司因此得知《债权转让协议》的存在
导读: 2006年以来,被告人张家慧利用担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副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通过打招呼等方式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4375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其行为已分别构成受贿罪、行政枉法裁判罪、诈骗罪。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案件择期宣判
新浪娱乐讯1日,张恒再次发文,称自己没有找郑爽借过钱,依旧会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此外,张恒否认自己教唆郑爽做阴阳合同逃税漏税,爆料郑爽通过代持公司和家里人利用阴阳合同,进行逃税漏税。 第一,我再次强调,我没有找郑爽借过钱,当然我承认自己当时的疏忽,没有和前任签相关的合同,但我依然会继续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
新华社天津8月11日电 2020年8月11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赖小民受贿、贪污、重婚一案。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指控,2008年至2018年,被告人赖小民利用担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主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或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索取、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88亿余元,其中1.04亿余元尚未完成收受。2009年底至2018年1月,赖小民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非法占有公共资金共计人民币2513万余元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发布了《关于确定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名录库首批入选机构的通知》(国知办函保字〔2023〕138号),确定将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等四家知识产权鉴定机构纳入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名录库。 我会内设知识产权鉴定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鉴定专委会”),前身为北京智慧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中心,是国内最早开展知识产权司法鉴定的机构之一,于2003年12月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成立,2004年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名册”。 2022年底,我会通过了知识产权鉴定管理体系认证,成为首批通过知识产权鉴定管理体系认证的鉴定机构之一
税务机关应当在收到当事人听证申请后15日内举行听证,并在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听证通知》送达当事人,告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听证主持人的姓名及有关事项。听证公开举行。因案件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当事人要求不公开举行的,可以不公开举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