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条
案例23:供应商注册地址相同 可判定串通投标吗? 某教学实训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2019年1月10日开标,经专家评审后,供应商B为中标供应商。但中标结果公布后,未中标的供应商A发现,中标供应商B的控股股东兼法定代表人与另一投标供应商C的股东与监事系同一人,且两家供应商的注册地址为同一地址。供应商A遂对评审结果提出质疑
1、民法典对公司法人是否可以申请解散公司没有作出规定。但公司法规定,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解散公司。 2、所以公司法人是没有权利解散公司的
加班费是指劳务派遣劳动者因超过正常工作时间而支付的劳动报酬。正常工作时间一般为每天8小时,超过8小时的按加班计算。企业正常加班费为正常加班工资的1.5倍、周六加班工资的2倍、节假日加班工资的3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已于2001年6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7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 (2001年6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79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1〕20号) 为切实保护专利权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 根据专利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前责令被申请人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申请
入院记录还显示,李延明有高血压病2级(很高危)、左肾萎缩病、吸入肺炎等。8月3日,西安中心医院以“闭合性颅脑损伤(重型)”将李延明收住入院,并于当日进行开颅手术。 此外,该申请书还称,李延明涉嫌的开设赌场罪不涉及暴力犯罪,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问:我公司是一家拥有多家连锁店的餐饮企业,自开业以来,我公司投入了大量的广告宣传费用,在电视台、报纸、街边霓虹灯等媒体上大量作广告,消费者口碑较好,因此在餐饮行业内小有名气。但近日,我公司将店铺招牌文字标识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时,发现已被本地同行抢先成功注册了。请问,我公司是否还可以继续使用这个招牌? 答:我国《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除了代理人之外,当事人必须到庭的情形有哪些? 一、一般情况下,案件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庭,当事人自己可以 不出庭。但是特殊情形下,当事人必须出庭。 二、必须出庭的情形:1、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无论是法定代理人还是委托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3号)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下同)的,均可以享受财税〔2017〕 43号文件规定的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政策(以下简称“减半征税政策”)。 前款所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或者财税〔2017〕4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企业。
法律上盗墓未遂一般判几年,包庇同案犯构成包庇罪吗?郑州问律师在线盗墓的行为不仅是违法的行为,更重要的就是自己社会影响是较为恶劣的,因此自己需要注意有关的实际要求,只要自己符合一定的条例,问题的解决就不会有太多的纰漏,不过因为涉及的人员较多,责任的追究就会存在不少的争议,但是需要自己多加留意。 盗墓参考《刑法》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您好,A我工伤鉴定六级,企业不服气提到复议,我该怎么做,我还在媒矿工作中。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