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办发
开发区管委、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企事业单位、驻区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冀政办发〔2017〕3号)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应国务院第三批取消39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区政府部门衔接取消行政许可事项39项,其中审批权限在县(区)级的行政许可事项14项,审批权限在省、市级需我区衔接落实的行政许可事项25项。为做好衔接,确保取消事项全部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对区政府决定取消的事项全部予以取消,立即停止实施,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审批。 二、事项取消后,各部门要认真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防止监管缺位
关联阅读: 电梯、地下公共空间通信系统作为城市“生命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乎维系城市正常运行、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目前我市存在部分小区电梯及地下室手机信号薄弱或未覆盖现象。为实现部分小区电梯和地下室的4G/5G信号覆盖,提升市民生活安全保障水平,根据淮安市《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工作的通知》(淮政办发〔2023〕1号)文件要求,由淮安市工信局、通管办牵头,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运营商具体实施民生实事项目“小区电梯、地下室手机信号覆盖提升工程”,将在2023年内对全市部分小区进行电梯、地下室通信设施安装改造。 经前期调研征集,拟对114个小区电梯及地下室通信信号设施进行改造提升,现将名单予以公示(附件),公示期15日
根据《宁波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1年)》(甬政办发〔2019〕78号)、《宁波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项目制培训实施细则(施行)》(甬人社发〔2020〕29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发布宁波市2021年项目制培训清单的公告》,我局于2021年7月15日在我局外网发布了《关于遴选第三方培训机构开展2021年食品安全管理技能项目制培训的公告》,并于7月30日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培训机构开展了评审,最终确定宁波市学技培训学校等7家高校、职技院校及培训机构承担2021年食品安全管理技能项目制培训任务(具体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8月2日-8月9日(5个工作日) 受理电话:市市场监管局餐饮监管处 0574-89189793
根据铜耀政办发〔2016〕43号《关于印发耀州区做好保障性住房分配工作实施方案和耀州区商品房去库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铜耀政办函〔2020〕7号《关于调整耀州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的通知》,结合“十二五”保障性住房轮候计划,现已经个人申请,社区/村委会初审,街道办事处/镇复审,区保障中心审核。为确保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公平、公正、公开,现将符合分配资格的家庭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满后,对资格无异议的家庭进行分配
根据2022年1月27日灵政办发〔2022〕8号《关于认真做好灵武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建议和灵武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2022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切实提高办理质量,我镇组织实施东塔镇果园村余家蒲滩子人大议案农田水利建设项目。 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砌护D80渠道851米,新砌护D50-2渠道长581米及D50-1渠道5596米。新建0.5*2米农口4座;0.5*6米农口12座;新建1*5米生产桥3座;新建0.8*0.8米节制闸3座;新建1.2*1.5米沟道节制闸一座及新建畦田口536座等工程,预计工期150天
做为乌海市房子房屋拆迁补偿的量裁规范——《乌海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暂行办法》(乌海政办发〔2006〕20号),于2006年7月1日公布执行。它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其住建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融合本市具体制订的。《乌海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暂行办法》第五条要求“所有权证标出为房屋的房子,依照市场比较法融合经市人民政府受权的乌海市房地产业价格评估权威专家联合会发布的《乌海市城区拆迁住宅房屋估价修正办法》,明确被动迁房子的赔偿价钱……”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江南山水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21年度永康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政府市十七届政府第65次常务研究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浙政办发〔2021〕3号)要求,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 二、各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做好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本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事项全部立卷归档。
市政务公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做好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编制和公开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开工作的通知》和张政办发文件的要求,张掖市地震局全面细致的对全年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梳理。现就张掖市地震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2012年,报送市政府信息共计112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5条,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7条。主动公开的117条政务信息均以纸质和电子文本形式公开,全文电子化达100%
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34号)及《湖南省政务管理服务局关于做好市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湘政务函〔2022〕24号)《怀化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县市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怀审改办函〔2022〕2号)要求。各县市必须于9月底前编制公布本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一)组织相关单位认领事项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雏鹰行动”培育隐形冠军企业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9﹞28号),加大梯度培育中小微企业工作力度,促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6月13日-6月14日在湖州举办了“雏鹰行动”—暨小微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干部培训班,来自杭州市基层的160多名梯度培育管理干部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采取集中授课、汇报交流及实地调研学习的方式进行。省经信厅中小企业处负责人对《浙江省隐形冠军培育工作思路与对策》做了专题阐述;同时就“雏鹰行动”计划的政策举措详尽解读;小微企业培育工作突出的2 位代表分享了各自的工作经验;围绕2019年“小升规”工作、数据平台操作了专题辅导,以及隐形冠军培育库、专精特新培育库平台操作等内容作了演示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