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书
我局于2019年12月31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你单位有两台射线装置X射线探伤机(设备型号为:XYD-2257/2.8、CMH-320A-A),均属于Ⅱ类射线装置,从2010年4月29日起使用至今。经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你单位现有直接从事使用射线装置开展探伤工作的操作人员6名。未对上述6名该单位直接从事使用射线装置开展探伤工作的操作人员,按照环境保护部(现生态环境部)审定的辐射安全培训和考试大纲,进行辐射安全培训
网贷行业的“雷雨天气”还在持续。 唐小僧爆雷之后,“四大高返平台”中仅存的联璧金融遭遇挤兑危机。从20日晚上开始,陆续有投资人反映联璧金融网站打不开,APP登陆缓慢,提现困难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6日讯 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舟外管罚[2019]1号)显示,2017年8月至2018年7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家门支行发生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舟山市中心支局责令其改正,并给予警告,处5万元人民币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机构可以处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提交有效单证或者提交的单证不真实的; (四)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 (五)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的; (六)拒绝、阻碍外汇管理机关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的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获悉,2020年2月10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深州市通远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公告(冀市监列严字[2020]第00155号)。 经查,深州市通远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码/注册号:68R)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依据《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决定将深州市通远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深州市通远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者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你的农房、土地存在哪些“利益隐患”?这17个问题一定要搞清楚! 如果你老家还有一块地、还有一间老房,那无论你在城里还是在农村都需要了解关于农房、农地的常见问题。只有充分了解相关政策,才不会在土地方面遭受利益的损失。 1.未经批准,在自家的责任田建房可以吗? 不可以
11月1日,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三秦飓风·2022安康法院冬季集中执行行动”启动仪式,在全市法院部署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冬季集中执行行动,着力将人民群众的“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法治尊严。 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宣读司法拘留决定书,对其实施7日司法拘留。 据悉,此次集中执行行动主要针对涉民生案件和非法集资案件进行集中执行
12月15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宁夏12月1日实施跨省区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业务以来,已处理跨省异地缴纳交通罚款业务228笔,极大方便了广大驾驶员。 以前,外地驾驶员在宁夏因交通违法被交警现场处以罚款,必须在宁夏内缴纳,一旦离开宁夏,只能返回宁夏或通过中介及亲朋好友缴纳罚款,如果违反“现场处罚必须在15日之内处理完毕”的规定,还会产生滞纳金。据统计,宁夏每年被交警现场处以罚款的交通违法行为,占全部交通违法处理量的30%左右,今年1月至今,外地驾驶员在宁夏因为交通违法被交警现场处以罚款的达20万人次
本文摘要:为以案示警,增进全社会心态守法,十堰市局现发布一起环境违法案件,案例具体内容如下:案情简要2018年5月份,湖北十堰竹溪县在积极开展小水电清扫整顿期间,竹溪县环境保护局对竹溪县源盈水电研发有限责任公司冯家湾水电站涉及负责人展开了法律宣传,并总办该企业尽早完备环境保护设施设施竣工验收申请。 为以案示警,增进全社会心态守法,十堰市局现发布一起环境违法案件,案例具体内容如下:案情简要2018年5月份,湖北十堰竹溪县在积极开展小水电清扫整顿期间,竹溪县环境保护局对竹溪县源盈水电研发有限责任公司冯家湾水电站涉及负责人展开了法律宣传,并总办该企业尽早完备环境保护设施设施竣工验收申请。2019年4月23日,竹溪县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再度回到竹溪县源盈水电研发有限责任公司冯家湾水电站检查时,找到该公司依然不存在必须设施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予以竣工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的不道德,因涉嫌违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7月17日上午9时,在市区铺安街延长线安邑水库周边,随着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赵建红的一声令下,7台大型机械马达轰鸣,4辆雾炮车向空中喷出一道道彩虹,安邑水库周边5072平方米违法建筑开始拆除。这标志着,该局对中心城区违法建设“亮剑”行动正式拉开帷幕。 据了解,此次****的违法建筑,原为安邑水库周边的某居民组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于2015年左右擅自搭建,东西全长200余米,南北25米~30米,共24间,建筑面积为5072平方米
经查,你(单位)在红花岗区**办**路修建违法建(构)筑物,该建(构)筑物于2015年9月开始动工修建,占地面积160㎡,一层,建(构)筑物面积160㎡,钢架结构,于2015年10月完工,用于开设洗车场。存在以下违法行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修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记录、影像资料等证据在卷佐证,现认定属于违法建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