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条:本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 婚姻家庭,这个不用多说,相信很多人一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遍的名称婚姻家庭,就知道它调整的对象了。 法律关系有很多种,比如民事关系、刑事关系、行政关系等,而本编调整的只是民事关系
在上诉期间内,被判决离婚的一方当事人能再婚么? 【案例】人民法院判处甲和乙离婚,甲不服离婚判决,提出上诉。在上诉期间,乙与第三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分析】在上诉期间一审判决并未发生法律效力
抚养非亲生子的抚养费能否要求返还? 王某和张某于2008年1月经人介绍相识后结婚,同年11月23日,张某生育一子王小某,随着王小某一天天长大,觉得不对劲的王某怀疑王小某不是亲生的,便私下做了“亲子鉴定”,鉴定结果王小某确实与其无血缘关系,现王某要求与张某离婚,并要求其返还婚姻存续期间对小孩的抚养费。 对于该案中王某能否要求张某返还婚姻存续期间对小孩的抚养费,主要存在以下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王某对非亲生子虽无法定抚养义务,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财产为共同共有,各自支出的抚养费金额无法计算,因此张某无需返还抚养费。 第二种意见认为,王某有权要求张某返还小孩抚养费
我国刑法第239条规定:“有配偶而与人通奸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者亦同。”,并没有处罚“精神外遇”,但目前在民法上,一般认为婚姻以夫妻共同生活为其目的,彼此应互相协力、互守诚信,配偶或介入婚姻关系的第三者如有破坏上述共同生活之圆满、安全及幸福者,即有可能侵害他方配偶的权利,他方配偶如因此受到侵害,得据以提起民事损害赔偿诉讼或请求裁判离婚(备注:刑法第239条已于民国110年6月16日删除,与刑法第239条有关内容不再适用)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对婚姻不忠实,是难以容忍的不诚信行为,它不仅破坏了夫妻关系,拆散了家庭,也伤及无辜的子女,并且败坏了社会风气,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因此,夫妻互相忠实,不仅仅是道德义务,更是法定义务
夫妻共同财产,谁说了算? 网贷小额贷款解冻金和保险是什么: 其实,我国的婚姻法对此有相应的规定:《婚姻法》第17条除了列举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外,还规定了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也就是说,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对于“花钱”这回事都是有发言权的,并不是谁管理财产就是谁说了算的。那么这样一来,是不是就意味着夫妻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意处置共同财产呢?比如将家庭共同财产进行变卖或者赠与给他人? 网贷小额贷款解冻金和保险是什么: 答案是要取决于财产的种类和价值等因素
高利贷,普通老百姓谈之色变,很多人会联想到黑社会,甚至视之为万恶之源。现实生活中,有时丈夫借了高利贷而无力偿还,那么,作为妻子,该背负这份债务直到偿还清吗。丈夫借高利贷还不上妻子一定要还吗
****认为,对于想更好经营自己家庭幸福的女性来说,通过第三者调查来更好地管理自己的老公是非常有作用的,同时能够更好地维护婚姻幸福,经营自己的家庭。 通过多种形式的第三者调查,其实最重要的是给我们一次经营和不断维护婚姻幸福的主动权,让我们充分享有对婚姻危险信号的知情权、主动权和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是我们在婚姻生活中非常重要的助力。 第三者调查给我们带来更全面真实的家庭危险信息,让我们了解到第三者是否真实存在,第三者是否对我们家庭生活有影响,是什么导致出现第三者等,这些都是我们全面客观地掌握整个事件的重要保证,也是我们充分享有在婚姻关系中知情权的重要内容
2008年3月,20岁的黎某经人介绍认识了邻村18岁的柳某,双方建立恋爱关系。因未达到法定,双方未办理登记,便于同年5月1日举行了结婚仪式后同居生活。2009年8月柳某生一女
第一,离婚诉讼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前提是确定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本案中,李某名下存款系婚后取得的工资,按照上述规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