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诉期间内,被判决离婚的一方当事人能再婚么?
【案例】人民法院判处甲和乙离婚,甲不服离婚判决,提出上诉。在上诉期间,乙与第三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分析】在上诉期间一审判决并未发生法律效力。只有离婚判决过了上诉期间,婚姻关系才算正式解除。否则上诉期间内,一方又与第三人结婚,便构成重婚行为。这样做违反了婚姻法一夫一妻的原则。
我和我老公结婚十几年了,有两个孩子,大的14岁、小的12岁,一直都是我在带。他在外工作挣钱,我在家照顾孩子和公婆。最近他跟我提离婚,他说早就对我没感情了,现在和其她女人有了孩子。今天接到他律师的电话,他律师说我老公要和我离婚,还要和我争夺孩子抚养权。谢律师,请问我该怎么做,才能够最大限度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首先,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最新的法律规定孩子满8周岁应该听从孩子的意见,你两个孩子都已经满8周岁,而且一直由你抚养照顾,孩子已经跟随你生活多年,改变孩子的成长环境对孩子也不利,因此法院应该会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你。
其次,你丈夫可能涉嫌重婚罪,你可以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建议你通过协商方式离婚,这样能够最大限度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南京离婚律师谢保平:婚姻继承部主任,12年离婚案件经验,擅长处理离婚大额财产分割、离婚子女抚养权争取、公司股权争议等疑难问题,是南京知名离婚律师之一。
谢保平律师免费法律咨询电话微信:18601404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