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
夫妻双方离婚后,男方未经女方同意,单方转让房屋的行为因违法被判无效,近日,江西省弋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此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法院一审判令由被告姚某返还原告陆某房款35000元及利息;由原告陆某返还房产证给被告姚某。 原、被告于2006年12月21日协商约定,将宿舍一套由被告转让给原告,双方签订房屋转让协议。协议约定,被告将房屋转让给原告,房屋转让价为3.5万元,付款方式,协议签订时被告先付定金2万元,余款于2007年3月5日原告拿房产证过完户付清
摘要:再审针对的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及裁定书,无论其是一审的法律文书,还是二审的法律文书。只要符合再审的条件,都可以被要求再审。再审解决的是现实中审判发生的真实错误问题,在诉讼上可谓是最后的一道屏障
西峡法院编著《一审案件事实查明要素指引》 大河网讯 近日,由西峡县人民法院组织编撰的《一审案件事实查明要素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印制完成。这是西峡法院深化查明事实、实质化解纠纷、延伸司法职能的又一次积极探索,能够更加精准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为推进司法工作现代化、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方面提供有益助力。 《指引》由具有丰富审判工作经验的法官和法官助理共同编写完成,以近三年的司法案件中反映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切入点,在科学调研的基础上,精准分析了纠纷特点和梳理了司法举措,内容涵盖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动争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等7个业务领域的案件事实查明要素指引
西峡法院编著《一审案件事实查明要素指引》 大河网讯 近日,由西峡县人民法院组织编撰的《一审案件事实查明要素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印制完成。这是西峡法院深化查明事实、实质化解纠纷、延伸司法职能的又一次积极探索,能够更加精准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为推进司法工作现代化、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方面提供有益助力。 《指引》由具有丰富审判工作经验的法官和法官助理共同编写完成,以近三年的司法案件中反映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切入点,在科学调研的基础上,精准分析了纠纷特点和梳理了司法举措,内容涵盖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动争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等7个业务领域的案件事实查明要素指引
黄某在某县城拥有房屋一套。某县人民政府决定对黄某所在区域的房屋实行征收,并按照法定程序公布了《某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然后对黄某发出了《房屋征收决定书》。黄某不服,遂提起本案行政诉讼,请求确认某县人民政府征收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
黄某在某县城拥有房屋一套。某县人民政府决定对黄某所在区域的房屋实行征收,并按照法定程序公布了《某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然后对黄某发出了《房屋征收决定书》。黄某不服,遂提起本案行政诉讼,请求确认某县人民政府征收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
房产被他人变更登记到其名下,并且拆迁所得的补偿款也被他人侵占,还能否维护自身权益?且看下文分解。 案情介绍: 张某与张先生系亲兄弟,张先生一生没有娶妻生子。张某与徐某系原配夫妻,生有四个子女,大女儿张大,二女儿张二,三儿子张三,四女儿张四
2011年4月20日,段正纯到丹枫公司工作。2014年6月20日,双方续签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的劳动合同。 2011年4月20日,段正纯签收公司的《员工守则》、《关于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规定》等公司文件
宋昌锋,37岁,日照市东港区人,曾在海军服役12年。2007年,宋昌锋在日照市某劳务工作期间,与单位负责人历某某因琐事产生矛盾在心。2008年3月27日上午,宋昌锋携带匕首等作案工具来到历某某家,因无人在家而未
有位已婚男子婚外情生下孩子,甚至将小三带回老家住,之后她因染毒生病无法照顾孩子,劈腿男也因毒品案遭勒戒,小三遂要大老婆帮忙照顾,然而大老婆并未允诺帮忙照顾,半夜返家竟发现男婴已被丢在骑楼。一审法院判小三无罪;二审法官则认为,大老婆未答应帮照顾小孩,其仍将孩子丢弃在骑楼径自离开,弃男婴于危险状态,依遗弃罪改判八个月有期徒刑。 刑法第294条第1项规定,对于无自救力之人,依法令或契约应扶助、养育或保护而遗弃之,或不为其生存所必要之扶助、养育或保护者,处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