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同胞
一“定居”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
(一)“定居”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二)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视为华侨。 (三)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近日,茂名市市外事侨务局领导带队到茂名擎海运动器材有限公司
近日,茂名市市外事侨务局领导带队到茂名擎海运动器材有限公司、茂名长兴食品有限公司、电白键展花式纱有限公司、高州市百利华制衣有限公司等4家荣获省侨办、省外经贸厅授予“2006—2008年度广东省百家明星侨资企业”称号的侨资企业颁发牌匾和证书并勉励受表彰企业再接再历积极开拓市场强化经营管理再创佳绩。 广东是全国著名侨乡,侨资企业多,规模大,实力强。近年来,广大侨资企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不断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在困难的条件下取得较好的成绩,为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进一步发挥“侨”的独特优势,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为进一步发挥“侨”的独特优势,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推动侨港资企业高质量发展, 7月15日下午,由省委统战部主办,市委统战部(市侨办)承办的为侨服务系列讲座及银企对接活动在扬举行。省委统战部侨务经科处负责人、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吉琳出席活动,市侨办副主任李越平主持活动。 吉琳在致辞中指出,侨港资企业在外向型经济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