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征
2022年5月,巴西vs塞尔维亚让球印发《关于明确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等个人所得税减征政策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53号)。为便于各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政策,现对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次修正案,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开启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税制,实行“分月预缴、按年汇算”的征管制度
近日,商丘市工伤保险中心发布消息,商丘市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及商丘市统一基本工伤保险制度有新政策。商丘市工伤保险费率已经调整完毕,每月减征工伤保险费近800万元,一年约为用人单位减负近1亿元。更多详细内容请参考下文
作为重庆的音乐创作人,不了解社保缴费问题怎么办? 在重庆有很多音乐上具备超高天赋的创作者,但很多音乐创作者不了解社保缴费的问题。今天易社保借着这个机会,面向重庆音乐创作者,告诉他们重庆社保如何缴费的相关的问题。 2020年深圳社保减免政策(7-12月)|企业养老,失业,工伤单位部分免征政策延长至年底! 根据深圳市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划型名单公示,深圳各个网点都属于中小微企业,符合享受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减免政策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昨日,财政部和国税总局联合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将集体房地产纳入了征税范围,另外,在扣除项目、税收优惠、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申报纳税期限、征收管理模式等方面也做出了适当调整。 对于调整征税范围的原因,财政部表示,主要考虑是为了与土地制度改革相衔接
如对此专题感兴趣,可加进“我的资讯” 7月15日,海关总署印发《关于明确进出口货物税款缴纳期限的公告》(公告 [2022] 61号),表示为加强海关税收征管,进一步做好纳税服务,就进出口货物税款缴纳公告有关事项。 阅读文章 为规范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工作,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及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海关总署近日公布经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明确进出口货物减征或者免征关税、进口环节税事务,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海关依照《减免税管理办法》实施管理,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阅读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已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々次会议于2020年8月11日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确定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ㄨ、消费税←税额(以下简称两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依法实际缴纳的→两税税额,是指纳¤税人依照增值税、消费税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计算的应当缴纳的两税税额(不含因进口货物或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两税税额),加上增值税∮免抵税额,扣除直接减免的两税税额和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I值税税额后的金额
企业要疯了!多赚1万元多交50万税!! 今天小编就来聊聊有关小型微利企业“纳税临界点”的问题,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除了属于石油、天然气、稀有金属、贵重金属等资源开采项目的,由国务院另外规定以外,实际经营期限在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界所得税。对从事农业、林业、牧业和设在经济不发达的和边远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在依照规定享受二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优惠待遇期满后,经企业申请,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在以后的十年内继续按应纳税额减征15%至30%的企业所得税。对设在沿海经济开放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老市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24%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除了属于石油、天然气、稀有金属、贵重金属等资源开采项目的,由国务院另外规定以外,实际经营期限在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界所得税。对从事农业、林业、牧业和设在经济不发达的和边远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在依照规定享受二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优惠待遇期满后,经企业申请,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在以后的十年内继续按应纳税额减征15%至30%的企业所得税。对设在沿海经济开放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老市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24%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