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人民团体,中央、部队在京有关单位及各类企、事业等用人单位: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对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不低于12.64元、每月不低于2200元,调整到每小时不低于13.33元、每月不低于2320元。 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一)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四)根据国家和本市规定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其它收入
泉州台商投资区2022年企业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名单公示(六) 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省人社厅办公室贯彻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推进“开门红”有关重点帮扶政策举措落实行动方案的通知》(泉人社文〔2021〕53号)文件规定,鼓励支持个体工商户、初创三年内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对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或有6个月以上工资发放银行记录,且申请补贴时该员工仍在申请企业就业的,各地可按该企业招用人数(法定代表人除外)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万元。相同登记注册地址的不同初创企业、带动相同人员就业的,只能有一家企业申请一次补贴。 经审核,泉州元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符合创业带动就业条件3人次,拟补贴金额30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12月30日开始,公示期5个工作日
来源:千汇人力集团 作者:千汇人力集团事业部 1160 第一条 为了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是指以纸质材料和电子数据等载体记录的反映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履行社会保险义务、享受社会保险权益状况的信息,包括下列内容: (一)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信息; (二)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获得相关补贴的信息; (三)参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及领取待遇的信息; (四)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信息; (五)其他反映社会保险个人权益的信息。 第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提供与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相关的服务
财政部22日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继续实施支持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 通知称,对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此外,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高校毕业生们,毕业后别忘了申领深圳基层就业补贴哦,每人3000元,一次性发放,又将是一笔小财收入呢~ 申请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自愿申请补贴: (一)在中小微企业就业的申请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于毕业2年内,在本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实现就业,并在该企业正常参加我市社会保险; 2.与该企业签订了一年或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3.在该企业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 (二)在社会组织就业的申请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于毕业2年内,在本市民政部门登记成立且正常经营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或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实现就业,并在该社会组织正常参加我市社会保险; 2.与该社会组织签订1年或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3.在该社会组织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 (三)在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申请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于毕业2年内,在本市社区(包括但不限于社区党委、工作站、居委会等部门)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服务、管理、党建等社区工作的全日制专职岗位)实现就业; 2.与相关单位就此岗位签订1年或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 3.该岗位就业期间,在签订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单位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
1、落实企业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实行临时性下浮集中减征2个月的政策,2008年11月和2009年3月份分别对我区所有参保企业单位负担的社保费用(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都给予免缴。 ——浙劳社老(2008)125号《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临时性下浮企业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的通知》 2、从2009年1月开始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9%降到15%。大大减轻企业缴纳社保费用的负担
本报讯 (记者 黄红芳) 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近日联合下发《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扩大实施缓缴政策的困难行业范围,着力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 此次扩大的范围以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制造业企业为重点,包括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等17个行业。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实施缓缴政策
2018年社保之养老金开始全国统筹;2018年8月20日,社保费将由税务部门征收;12月10日前完成社会保险费和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交接工作,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先行划转的非税收入。 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都应办理失业保险
今年,关于养老金的新政策新举措频频出台。年初,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18年1月1日起,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这是我国连续14年调整基本养老金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所建立的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账户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