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
本报讯 (记者 廖雪梅)我市地税税费收入首次突破千亿元大关。昨日,市地税局宣布,截至10月19日,市地税局今年已组织各项收入1000.33亿元,同比增长49.62%,增收331.74亿元。 市地税局有关人士介绍,1000.33亿元中,税收收入累计实现664.72亿元,社会保险费收入累计实现305.04亿元,其他类收入30.21亿元
4月15日,黄山市出台助企纾困政策30条,从减轻各类企业负担、加大援企稳岗支持、助力困难行业恢复发展、促进企业稳产增效等方面,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促进经济稳定运行。 黄山市此次出台的政策,包括税收优惠减免或缓缴,鼓励银行金融机构扩大贷款规模和减费让利,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业企业增产增收和入规奖励等措施。 针对当地实际和企业关切,黄山市突出对文旅、商贸、交通、物流、建筑、房地产等困难行业的精准帮扶,如通过人力资源机构用工服务奖补、采茶工意外伤害险和“点对点”包车费用补贴等措施,缓解当下春茶生产采茶工短缺问题;建立交通运输保障重点企业和人员白名单制度,协调解决货物跨区域运输问题,切实保障中小微企业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和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为进一步规范歙县社会保险征缴管理中心档案管理工作,提升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档案“记录一生、保障 一生、服务一生”的重要作用。自2020年1月以来,歙县社会保险征缴管理中心对2019年的业务档案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规范整理。 一、重视档案管理,促进档案管理规范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要求“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各省应以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49号)规定,“各省2020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可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按规定正常调整”
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3159元和15795元。先行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的农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最低标准为2896元。 在天津市用人单位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尚未在天津市参保的,经用人单位和外务工人员协商一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最低标准为2369元
劳务派遣人员指的就是企业与劳务派遣工行合作,然后劳务派遣公司根据企业的用工需求派遣相应的人员到企业服务,通过这种方式可以为企业降低成本,提高企业的效益。可能有人会问,那么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保应该是由企业缴纳还是由劳务派遣公司缴纳呢?下面今元人才小编就为大家详细讲解一下。 由哪一方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是由劳务派遣公司和实际用工单位协商确定的
劳务派遣公司是和劳动者签订合同,把劳动者派去别的公司工作的就叫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各有关用人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从2021年7月1日起,本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480元调整到2590元。下列项目不作为月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 (一)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问:2021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如何调整? 答:本市将从2021年7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480元调整到2590元,增加11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22元调整到23元。 问:本市最低工资标准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支付的月工资不能低于月最低工资标准
核心内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6日发布消息称,《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已于2013年12月20日经人社部第21次部务会审议通过,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为规范劳务派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劳务派遣单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企业(以下称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适用本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