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亲属
1.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一般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市(分、州)人民检察院管辖。 2.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在与人民法院沟通协商后,共同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指定辖区内其他人民检察院或者跨行政区划人民检察院管辖。 3.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确有必要,可以办理下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1)服务对象不同,刑事辩护服务的对象则是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刑事代理的服务对象是公诉案件的被害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2)产生根据不同,刑事辩护人参加诉讼的根据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授权或法院的指定,而刑事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根据只能是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或其近亲属的授权; (3)诉讼地位不同,虽然辩护人与代理人和案件的处理结果都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但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以自己的意志进行辩护而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约束;而代理人不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其权限范围来自于被代理人的授权,是附属于被代理人的,依被代理人的意志从事代理活动; (4)诉讼任务不同,刑事辩护人承担的是辩护职能,即反驳控方控诉,论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应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而刑事代理的职责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5)刑事辩护人享有的权利是由法律赋予的,不存在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授权问题,其授权也仅仅在于是使辩护人参加诉讼,而刑事代理人是否参与诉讼,在何权限范围内从事诉讼活动则均需授权决定。
内幕交易是指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买卖该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的违法行为,在实践中具有多种表现形式,“枕边风”内幕交易便是其中一种。比如下面这两个小故事: 上市公司H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其控股股东Z公司董事臧某的妻子陈某在停牌前买入6万股“H”,卖出后获利7.3万元。 华宇娱乐 上市公司Y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主办券商Z证券工作人员余某的妻子叶某在停牌前买入1.3万股“Y”卖出后获利共计9.7万元
为推动远程医疗服务持续健康发展,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国家卫计委近日发布要求医疗机构之间开展远程医疗服务时,需签订远程医疗合作协议,并坚持患者知情原则,向患者充分告知并征得其书面同意。同时,未经国家卫计委核准,任何开展远程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及其他指代、暗含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含义的名称。 国家卫计委在意见中要求,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基于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远程医疗服务平台
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获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民法总则是中国民法典的开篇之作。通过梳理总结,有以下八大亮点
取保候审是由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的措施。在我国,主要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主要是由公安机关执行的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或是通过电影和电视剧的了解律师可以为嫌疑人辩护,在现实生活中需要进行诉讼一般也是会请到律师对当事人辩护,但大家有没有想过这样一个问题,犯罪嫌疑人和被告的辩护人只能是律师吗?当然不是。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不仅可以是律师,还可以是其父母、亲友,甚至是其所在单位推荐的人。那能担任辩护人的人是哪些人?不能担任的又是哪些呢?下面就由无锡诈骗犯罪辩护律师来给大家说说吧
新修订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5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3年9月23日颁布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同时废止。 第一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授权,制定本办法
南都讯 昨日上午,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的最高人民法院申诉立案大厅又来了一个戴着棒球帽、个头不高的申诉者。他叫李庄,微博上的自我介绍为“前非著名律师,现著名非律师”。 两年前的这一天―――2009年12月12日,他因“涉嫌犯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罪”被重庆警方刑事拘留,成为轰动全国的“李庄案”主角
服刑期间提出申诉影响减刑吗?(服刑人员申诉还能减刑吗) 服刑期间提出申诉影响减刑吗?在刑事案件中,很多人觉得自己没有犯罪却被判刑了,觉得自己很冤枉,于是就想申诉,但是又有一些顾虑。 因为很多人认为在服刑期间提出申诉就不能减刑,他们觉得如果罪犯在服刑期间提出申诉了,就说明不认罪伏法,就不能给减刑了,那么这种想法其实是错误的。 首先申诉既可以是罪犯本人提出,也可以是他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出,这是法律赋予他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