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门
丹东市高度重视《丹东市2020年第二季度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的审计报告》(辽审派六报〔2020〕99号)反映问题的整改工作,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相关地区和部门立即组织整改,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截至2020年10月,审计报告反映的14项问题,已完成整改13项,正在整改1项。 (一)针对“部分招商引资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相关地区投资单位已完成项目土地摘牌工作,目前正在办理施工许可证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粤工信办函〔2020〕25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管理实施细则》(粤工信规字〔2021〕3号)等文件和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要求,现就2024年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储备工作通知如下: 对符合《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1年版)》要求的装备产品,且已实现销售后对研制企业实行事后奖补,原则上按单台(套)装备产品售价(总成或核心部件按首批次产品销售额)的30%给予奖励,支持额度不低于100万元。 (一)组织开展项目入库储备。请各地结合本通知要求,尽快印发本地区项目入库申报通知
各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财政局,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招商局、财审局: 根据内蒙古科技厅、财政厅《关于征集2020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征集2020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围绕我市优势特色领域,支持优秀青年人才及其团队开展自然科学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工作。具体要求: 每个地区限报1项; 项目申请人年龄40周岁以下,为申请单位的正式职工; 支持公益属性明显、引导带动作用突出、惠及人民群众广泛的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及科技扶贫项目。具体要求: 支持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区域创新体系创建,重点支持跨区域研发合作和区域内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研发活动
有关区农业农村委: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工作,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关于完善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有关政策的通知》(津农委计财〔2019〕132号)、《市农业农村委关于继续做好我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试点工作的通知》(津农委计财〔2020〕96号)等文件规定,我委对你单位审核通过并报送的2022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经费申请材料开展了市级审核,确定了符合补助条件的试点企业、动物数量及补助金额。现将2022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补助资金计划(详见附件)下达给你们,请你单位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加快资金兑付进度,强化补助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本次兑付资金使用2022年、2023年市财政预算指标,其中2022年预算指标已通过《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财政和市财政2022年农业农村转移支付预算指标的通知》(津财农指〔2021〕47号)下达,指标包含在“农业防疫及救灾”大专项内;2023年预算指标市财政将于近期安排下达
新年伊始,广日电梯喜获双项大奖。2018年1月7-8日,由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宣传媒体政府采购信息报联合政府采购信息网举办的 “15周年双庆典暨13届全国政府采购集采年会”在北京召开,广日电梯以优质的产品与服务,连续五次荣获“年度全国政府采购电梯最值得信赖品牌”奖项,一并荣获“政府采购十五年 十佳优秀电梯供应商”奖项。 本次会议,汇聚了来自中央及地方的财政部门、相关采购单位及优秀供应商代表近400名从业人员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对外劳务合作规范发展的精神,强化政府公共服务,引导劳务人员通过正规渠道出境务工,保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财政部、商务部安排专项资金对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劳务服务平台)工作予以支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对劳务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发生的下列费用进行资助: (一)场所和办公设备购置费用:劳务服务平台场所建设、购置、租赁和办公设备购置等发生的费用。 (二)系统开发及运营维护费用:劳务服务平台管理系统开发和维护、数据库建设、购置自助查询终端等发生的费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现对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 二、个人通过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按照现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准予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2003年10月25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3〕第8号公布 根据2010年2月26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河北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1年1月28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河北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第一条 为增加地方教育的资金投入,促进本省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单位及个人,除本规定第四条规定的外,都应当缴纳地方教育附加。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和教育行政部门按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地方教育附加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记者会,财政部回应财税热点问题—— 3月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财政部部长刘昆谈财税热点问题. 减税降费是今年积极财政政策的头等大事,是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的重大举措,是宏观政策支持稳增长、保就业、调结构的重大举措,具有一举多得的效果 去年,我国减税降费规模约为1.3万亿元。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全年减轻企业税收和社保缴费负担近2万亿元。今年的减税降费将从哪些方面入手?在这其中,“主菜”又是什么? “减税降费是今年积极财政政策的头等大事,是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的重大举措,是宏观政策支持稳增长、保就业、调结构的重大举措,具有一举多得的效果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7个实施细则的通知》(〔2019〕-2)和原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贯彻〈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成经信财〔2017〕89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成都市企业技术标准制(修)订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四)标准发布机构批准发布的技术标准文本复印件(制定国际技术标准的须提供国家标准委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及中文文本); 上述材料须真实有效,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本企业公章,原件在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