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亲
想立遗嘱但怕之后有纠纷,所以想做遗嘱公证,公证要找谁? 家里的长辈想要预立遗嘱,但担心以后会有纠纷,所以想要一并公证。遗嘱要公证的话要去找谁?可以找律师公证吗?还是要找公证人?法院的公证人或民间的公证人都可以吗? 遗嘱有很多法定的方式[1],如果长辈想要选择公证遗嘱的方式,依据民法规定,必须指定2人以上的遗嘱见证人,在公证人面前口头陈述遗嘱的意思,由公证人笔记、宣读、讲解,经过见证人认可后,记上年、月、日,由公证人、见证人和遗嘱人一起签名[2]。 因此,从条文可以知道,公证遗嘱要找公证人,而不是律师
日前,三环集团纪委专门下文要求,进一步严格执行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相关规定,要求各企业和党员干部: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教育,强化责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各企业要加强对各级党员干部发扬艰苦奋斗优良传统的教育,大兴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之风。各级党员干部应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带头**大操大办的不正之风
(摘自二OO三年十月一日国务院批准并实施的《婚姻登记条例》) 一、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二、申请结婚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吉林省神经精神病医院、吉林省结核病医院、吉林省前卫医院、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省健康教育中心、吉林省医疗急救指挥中心等将向社会招聘儿科医生、外科医生、中医妇科医生、中医骨外科医生、麻醉科医生、神经内科医生等。 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1日至1998年8月1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问10-1、一般与眷属同住之规定为何? 一、受刑人于执行期间,行状善良,得准其于一定期间内与直系血亲、配偶在指定之处所同住。 二、对象:各监狱累进处遇第一级受刑人及外役监受刑人。 三、要件:申请与眷属同住之受刑人,须最近一个月之成绩分数在9分以上
依刑法第41条规定,犯最重本刑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 者,得以新台币1000元、2000元或3000元折算1日,易科罚金。但确因不执行所宣告之刑,难收矫正之效,或难以维持法秩序者,不在此限。 台端如声请易科罚金,请于规定之时间内,携带易科罚金金额之新台币及国民身份证等证件,亲自前来本署,向承办人口头声请
秀丽的泸山西坡,小城西昌有一座凉山彝族奴隶社会博物馆,这里是凉山彝族历史、民族文化的缩影,我们可以在这里看到与其他民族迥异的场面——没有皇帝、大臣、宰相与将军,没有王妃和公主,没有地主、佃农,只有不同家支统领下的黑彝、白彝和奴隶。 火把节,既是彝族的狂欢节,也是彝族的情人节。火把节上的彝族武士,在凉山沉默的天空下,成为彝族历史的形象代言者
童家四兄弟幼年遇劫,除四子外,其他三子均不知去向,童家四子各自拥有四分之一扇形玉佩,成为日后相认的唯一信物。岁月如梭,血亲之缘让身份阶级、性格完全迥异的他们在乱世冥冥相遇。国仇家恨中情爱无奈,他们与那些至情至性奇女子们,展开一段含泪微笑的传奇…
2020(43):2020江苏新吴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人才6人公告(二) 为推进我区二级公立医院、疾控中心实验室建设,引进高水平管理人才,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和《无锡市事业单位高端、紧缺人才招聘实施意见》(锡人社发〔2016〕193号)文件精神,经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人才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10多年前一位当事人A。她爸爸在她们很小时就抛弃他们与外遇对象同居,结果几十年之后卧病在床,才回头要求她们兄弟姊妹每月要负担高额的生活费,A从小被父亲弃养,是母亲一人辛苦拉拔长大,既然父亲跟外遇对象跑了,遗弃他们在先,A跟她的兄弟姊妹当然不可能愿意去扶养这位抛家弃子的父亲,结果呢? 他们兄弟姊妹被依遗弃罪判刑。 大家一定觉得很不合理对吧?但当时的法律的确这样规定,也才有后来民法第1181-1条的修正,改掉这种与一般人观念有违的不合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