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立遗嘱但怕之后有纠纷,所以想做遗嘱公证,公证要找谁?
家里的长辈想要预立遗嘱,但担心以后会有纠纷,所以想要一并公证。遗嘱要公证的话要去找谁?可以找律师公证吗?还是要找公证人?法院的公证人或民间的公证人都可以吗?
遗嘱有很多法定的方式[1],如果长辈想要选择公证遗嘱的方式,依据民法规定,必须指定2人以上的遗嘱见证人,在公证人面前口头陈述遗嘱的意思,由公证人笔记、宣读、讲解,经过见证人认可后,记上年、月、日,由公证人、见证人和遗嘱人一起签名[2]。
因此,从条文可以知道,公证遗嘱要找公证人,而不是律师。不过,公证遗嘱时必须一起见证签名的遗嘱见证人,就可以找律师担任。附带一提,如果是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就不可以担任遗嘱见证人[3]。
关于公证遗嘱及其他订立遗嘱的方式,可以参考:林意纹(2020),《什么是遗嘱?订立遗嘱有哪几种方式?一份遗嘱要发生效力,需要符合哪些要求?》。
由谁办理公证?
虽然公证人和律师都是法律专业人士,但只有公证人可以办理公证及认证的业务[4],由公证人考量各方立场,协助当事人作成合法有效的契约;收费会依据公证法的标准[5]。不论是法院公证人,或是受国家委托的民间公证人[6],他们所做成的公证在法律上都有一样的效力[7],也依照一样的收费标准。因此,如果要找公证人做公证遗嘱时,可以找法院公证人,也可以找民间公证人。
至于平时我们听到律师办理的是“见证”[8],并不是公证或认证,而律师除非同时兼具民间公证人的身份,经过司法院遴任,才可以办理认证业务,但不可以办理公证业务。
关于公证人跟律师的不同,以及公证人的业务范围等,可以进一步参考:吴育芬(2020),《公证人的业务范围是什么?跟律师有什么不同?》。
民法第1189条:“遗嘱应依左列方式之一为之:
I 公证遗嘱,应指定二人以上之见证人,在公证人前口述遗嘱意旨,由公证人笔记、宣读、讲解,经遗嘱人认可后,记明年、月、日,由公证人、见证人及遗嘱人同行签名,遗嘱人不能签名者,由公证人将其事由记明,使按指印代之。
II 前项所定公证人之职务,在无公证人之地,得由法院书记官行之,侨民在中华民国领事驻在地为遗嘱时,得由领事行之。”
三、继承人及其配偶或其直系血亲。
四、受遗赠人及其配偶或其直系血亲。”
公证法第1条第1项:“公证事务,由法院或民间之公证人办理之。”
公证法第2条:“
I 公证人因当事人或其他关系人之请求,就法律行为及其他关于私权之事实,有作成公证书或对于私文书予以认证之权限。
II 公证人对于下列文书,亦得因当事人或其他关系人之请求予以认证:
一、涉及私权事实之公文书原本或正本,经表明系持往境外使用者。
二、公、私文书之缮本或影本。公证法第5章“公证费用”。
可以在司法院的网页:“民间公证人名册”,查到合法民间公证人。
公证法第36条:“民间之公证人依本法执行公证职务作成之文书,视为公文书。”
可以由律师担任见证人的法律行为很多,除了遗嘱见证人以外,例如买卖契约、租赁契约、结婚离婚等,都可以由律师担任见证人。详细内容可以参阅台北律师公会的“台北律师公会律师见证规则”。
谢谢您参与法律普及的行动。请留下您的资料,我们会尽快与您联络写作细节。
法律百科是分享知识的平台,不对具体个案提供专业咨询服务。每个具体个案是独特、复杂、持续发展的,作者及平台无偿对网站使用者提供的内容是法律知识,而不是每个具体个案的解答,故无法负保证责任。如您有个案法律咨询需求,敬请洽询专业律师。
法律百科是知识分享平台,不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网站及作者对内容不负保证责任。如您有个案需求,敬请洽询专业律师。
鼓励您多举例,让法律名词更容易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