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照执行
各地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 为了不断提高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根据《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5〕47号)、《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等有关规定,我会制定了《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实施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我们。 附件: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办法(附件下载) 主办单位: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7号楼11层 电子邮箱:wyxg@cirea.org.cn
为进一步促进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满足外汇指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和境内机构(以下简称企业)办理外汇业务的电子化需求,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电子单证审核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见附件),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16年11月1日起,按照现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规定和《指引》要求,银行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时,可以审核其电子单证。 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地方性商业银行及外资银行。各中资银行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下属分支机构
1、男女不限,大专以上学历,建筑工程、工程造价相关专业。 2、能吃苦耐劳,具有团队精神;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组织能力。 3、能够熟练使用广联达软件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有关部门《关于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10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施工现场技能工人配备标准制定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29号)要求,强化我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技能人才配备,促进技能工人素质提升,减少安全隐患,提高工程质量,我厅组织编写了《江苏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技能工人配备标准(试行)》,现予以发布,请各地自2022年10月1日起遵照执行。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照配备标准,充分利用我省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加强对现场技能工人的实名制管理和日常监督。 附件:江苏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技能工人配备标准(试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的组织管理和工作流程,规范管理行为,提高投资效益,我部组织制定了《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管理工作细则》。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的组织管理和工作流程,规范管理行为,提高投资效益,我部组织制定了《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管理工作细则》
根据中国政府2022年12月27日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后中外人员往来暂行措施要求前往中国旅客须在行前 48 小时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者可来华。 为确保国际旅行健康安全自2023年1月17日(当地时间)起执飞赴华航班的航空公司将负责查验旅客登机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予以配合。中国海关将在旅客入境时对证明进行抽查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建管局、高新区建设局、经开区建设局、万盛经开区建管局、双桥经开区建管局,各勘察设计单位,有关单位: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勘察设计资质资格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7〕67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自2018年1月1日起,住建部审批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申请实行网上申报制度,申请企业不再提交纸质材料。由我委审批的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申请暂实行窗口和网上同时申报的方式,待市网审平台和“二级建筑师、结构师系统”修改完善后及时调整;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下资质、劳务资质、工程设计乙级(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设计乙级资质除外)及以下资质审批,待有关系统修改调整后将实施网上审批制度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确保新制度在科学事业单位的有效贯彻实施,我部制定了《关于科学事业单位执行的补充规定》和《关于科学事业单位执行的衔接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财建[2010]312号) 中央有关部门,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 (局)、国土资源厅(局): 为了提高矿产资源开发水平,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促进矿产资源领域循环经济发展,中央财政从分成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及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为了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2010年6月17日 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为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咨询机构库的建立、维护与管理,促进PPP咨询服务信息公开和供需有效对接,推动PPP咨询服务市场规范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2号)、《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运行的通知》(财金〔2015〕166号),我们研究起草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咨询机构库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 为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咨询机构库的建立、维护与管理,促进PPP咨询服务信息公开和供需有效对接,推动PPP咨询服务市场规范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2号)、《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运行的通知》(财金〔2015〕16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PPP咨询机构库(以下简称“机构库”)是指,依托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建立的,为PPP项目政府方提供咨询服务的咨询机构信息集合,包括但不限于咨询机构的名称、简介、主要人员、资质、业绩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