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为适应新发展阶段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需要,提高国有资产配置效率,持续规范国有资产交易流转,防止流失,2022年5月16日,国资委印发了《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流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规〔2022〕39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执行中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问:经国资监管机构批准可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产权的情形有哪些? 答:《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以下简称32号令)第三十一条规定,涉及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企业的重组整合,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企业产权需要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之间转让的,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国资监管机构)批准,可以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为更好推动国有企业之间布局结构调整和专业化整合,《通知》增加了涉及政府或国资监管机构主导推动的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以及专业化重组等重大事项,企业产权在不同的国家出资企业及其控股企业之间转让,可采取协议方式进行
国家宗教事务局公布《宗教临时活动地点审批管理办法》 6月1日,国家宗教事务局公布《宗教临时活动地点审批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规范宗教临时活动地点审批和管理,国家宗教事务局于2018年2月22日印发了《宗教临时活动地点审批管理办法》。 《宗教事务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信教公民有进行经常性集体宗教活动需要,尚不具备条件申请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由信教公民代表向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征求所在地宗教团体和乡级人民政府意见后,可以为其指定临时活动地点
本报讯(记者冯颖实习记者左登基)12月16日,国家旅游局印发了《关于严格执行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有关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坚定不移地取缔“零负团费”等违法经营行为,严格执行旅游法第三十五条。 《通知》对旅游法第三十五条中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和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和“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等5个问题进行了说明。 关于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和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通知》认为,旅行社在旅游活动中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和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应当按照诚实信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与旅游者订立书面合同,且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得诱骗旅游者,不得通过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和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也不得影响其他不参加相关活动的旅游者的行程安排
建教合作教育内容建教合作教育是透过学校与合作机构(事业单位)之间的合作安排,让学生可以在学校中修习一般科目及行职业专业课程,又可以到相关行业职场接受工作岗位训练,以利于就业准备的一种职业教育方案。参与办理建教合作教育的工厂、公司或店家..等,称为“合作机构”或是“事业单位”,就读建教合作教育班的学生,在职场实习期间,称为“建教生”。 (一) 轮调式: 学校与建教合作机构以二班为单位实施轮调,一班在校上课,另一班在建教合作机构接受职业技能训练
近日,朋友圈里的微商竟然开始卖新冠疫苗了? 在这条微商文案里,清楚地写着“需要新冠疫苗的联系我,可做出口,产量低需排队,9月2日正式上市。”配图是一个橙色的包装盒。 记者找到了这款疫苗,名叫“克尔来福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Vero细胞)”,最下方的批准文号显示待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一条 为了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继承和弘扬本省优秀传统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18年第2号) 第一条 为了规范保险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障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以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保险公司,是指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业保险公司。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是指保险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其经营管理相关信息的行为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和《关于启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建市综函〔2016〕122号)要求,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我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经研究,现将有关完善建筑业企业信息数据录入工作,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事项通知如下: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建市综函〔2016〕122号文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下列时间和任务要求,进一步完善建筑业企业工程业绩,以及企业、人员和相关诚信基础数据的录入工作。 (一)2016年12月31日前,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将本部门产生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理、行政通报信息及时录入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完善诚信数据的录入和报送工作。 (二)2017年3月1日前,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本地区建筑业企业工程业绩,以及企业、人员信息全部录入省一体化平台,特别是2012年以来的建筑工程和2007年以来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数据完善齐全地录入
第一条 为了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继承和弘扬本省优秀传统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