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2020年1月3日,我局工作人员下乡巡查时,在吉昌镇烧锅朝鲜族村东侧,矿区南侧发现有违法占地行为。经工作人员调查取证,该违法用地主体为磐石市衡鑫矿业有限公司,占地1400平方米用于建设彩钢库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其行为构成非法占地。 2020年1月10日,我局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2020年3月3日,我局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2020年3月7日,我局对违法主体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违法主体于2020年4月16日缴纳罚没款
导读: 近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通知明确单位违反《条例》规定,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最高可罚5万元。 以下为官方政策解读: 一、修订《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背景是什么? 近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通知明确单位违反《条例》规定,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最高可罚5万元。 以下为官方政策解读: 一、修订《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背景是什么? 为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对违法单位的处罚力度,督促单位依法足额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结合执法工作实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修订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深圳市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般情况下,正常的辞职就是提前三十天告知单位,参见劳动法第三十七条。对于单位方有过错的,也可以适用第三十八条,如果违反劳动法第二十六条,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的话,员工也可以走人,但需要法院或者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确认。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日讯 银保监会网站今日公布的乌兰察布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乌银保监罚决字〔2020〕1号、2号)显示,四子王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股东股权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未经任职资格核准任命高管两宗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五)项,乌兰察布银保监分局对其处以罚款合计50万元。 中国经济网查询天眼查发现,四子王蒙银村镇银行的大股东为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5.00%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未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同时受聘于两个以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从事交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处罚 事项名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未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同时受聘于两个以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从事交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处罚 法定依据: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未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同时受聘于两个以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止执行业务或者吊销资格证书;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规定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资格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资格证书的机关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范围决定
面对新的劳动法,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个人都感觉到了这股改革之风给工作带来的影响。而那些带着憧憬和懵懂,对职场充满了好奇的职场人,是否已充分了解自己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怎么签订?试用期的期限又是多久? 首先先要明白什么是试用期: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了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有的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严重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为贯彻落实娱乐天地平台厅《关于在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过程中加强企业产权保护的意见》(苏环办〔2020〕9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我们对《南京市生态环境部门对环境违法行为情节轻微认定的意见》(宁环规〔2019〕2号)进行了修改。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即日起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0年5月23日前反馈我局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4日讯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昨日公布的河北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冀银保监罚决字〔2019〕14号)显示,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河北省农信联社”)居间代理投资的债券登记在自身名下,违规动用非自有债券开展正回购业务;未建立专业的同业业务授信体系,未明确同业交易对手授信审查的尽职调查标准,授信审批的专业性不充分;印章管理和使用不到位;信托产品投资的代理模式不规范,风险管理不到位。 河北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四十八条规定,对河北省农信联社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120万元;责令对违规行为直接负责的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河北省农信联社成立于2005年10月10日,注册资本2.02亿人民币,王文进为法定代表人,武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6家农信联社为第一大股东,各持0.99%比例股份
期间及和谐履行协约义务。 四、工会之组织、运作、活动及企业设施之利用。 五、参与企业经营与劳资合作组织之设置及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