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近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通知明确单位违反《条例》规定,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最高可罚5万元。 以下为官方政策解读: 一、修订《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背景是什么?
近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通知明确单位违反《条例》规定,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最高可罚5万元。
以下为官方政策解读:
一、修订《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背景是什么?
为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对违法单位的处罚力度,督促单位依法足额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结合执法工作实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修订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二、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将面临何种行政处罚?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行为,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经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违法情节,按照未建职工人数分档予以处罚,具体见《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三条规定。
三、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将面临何种行政处罚?
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行为,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违法情节,按照未建职工人数分档予以处罚,具体见《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四条规定。
四、单位拒绝管理中心检查、不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将面临何种行政处罚?
五、从轻处罚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单位自管理中心送达《处罚事先告知书》后,积极改正违法行为的,可按照处罚基准降一档予以处罚,不得低于法定最低处罚标准。
六、从重处罚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单位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或《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已被处罚,再次出现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的,管理中心按照最高档处罚标准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