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
做为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取名的法律法规,《民法典》被称作“社会发展的百科辞典”,和普通百姓密切相关。楚天都市报新闻记者采访了报名参加《民法典》编纂的中南财经大学法学系温世扬教授。新闻记者还访谈了中山大学法学系罗昆教授,武汉律协会生、湖北省诚明刑事辩护律师法律事务所胡迎法及其江岸区司法所老百姓参加和推动法制科责任人雷星,针对《民法典》她们那样说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已经2007年6月27日国务院第18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铁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规范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与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牲畜及其他障碍物相撞,或者铁路机车车辆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等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铁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
什么是诉讼代理人?诉讼代理人特征有哪些? 诉讼代理人指的是在代理的权限内,代理被代理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在中国,除法律规定必须由当事人亲自进行诉讼的案件外,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自诉人以及民事诉讼中的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均可由诉讼代理人代理诉讼。 1.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二审终审,再审是通过重新审理的方式达到纠错目标的程序,因而再审没有专门的审理程序
一、 消费者与殡葬服务业者应本于平等互惠原则,签订生前殡葬服务定型化契约。有关生前殡葬服务定型化契约应记载事项同级品之替代,应依下列原则办理: (一) 被服务人死亡前,以签约日为基准日,消费者得依契约所订年限检视契约内容,并在总价款不变之原则下,变更服务项目或规格,殡葬服务业者应配合办理。 (二) 因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殡葬服务业之事由,致契约所订之殡葬服务项目或商品无法提供时,殡葬服务业者经消费者之同意,得以同级品或等值以上商品或服务替代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法发[2011]7 号)(以下简称《决定》),对2008年2月4日制发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进行第一次修改。这是最高人民法院为保证侵权责任法顺利实施,推动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最高人民法院为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方便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规范人民法院民事立案、审判和司法统计工作而发布的具体司法指导意见。 近三年来,随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人民调解法、保险法、专利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的制定或修订,审判实践中出现了许多新类型民事案件,需要对2008年《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进行补充和完善
我国民事诉讼程序从粗略、笼统且以促进当事人调解为目标的“一统”结构,逐渐演进到“先简易程序(其下以速裁程序、 小额诉讼程序优先),后普通程序”的“链状” 结构。这是本次“ 繁简分流”改革的起点。此次修法的改革目标是实现多种程序平行并列的“多轨”结构,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
提起刑事 自诉 的注意事项 (1)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存在为前提。如果刑事案件不成立,就不存在附带民事诉讼的问题。若确有损害行为,被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反垄断法〉下的企业并购实务》针对《反垄断法》规制下的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了系统、全面的分析和讲解,内容既包括经营者集中的基本理论,也包括经营者集中的类别、反垄断审查标准和程序、救济措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反垄断法》对于经营者集中规制的域外效力等方面,基本上囊括了经营者集中行为在《反垄断法》框架下需要注意的所有问题。《〈反垄断法〉下的企业并购实务》从经营者的角度出发,充分提示了经营者在进行集中行为时,应对《反垄断法》规制时应当遵从的事项。书中精选的相关案例,不仅仅包括发生在美国、欧共体的经典案例,也包括在中国发生的许多经营者集中案例
一、公安局的立案条件:1、必须先有人报案(当事人,或者旁人)。2、只有刑事案件予以立案,民事纠纷,治安案件一般都只是留个案底。3、不予收费,公安机关处理事情是不收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