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我国《产品质量法》自颁布实施以来对于增加全民的产品质量意识,提高我国产品质量的总体水平,明确产品质量的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明确了我国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明确了激励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参与市场竞争的措施;生产者、销售者应当承担的产品质量义务和责任。为提高产品质量、增强企业的产品竞争能力提供了法律保障。 所谓产品质量,是指产品在正常使用的条件下,满足需要的适用性、安全性、可用性、可靠性、维修性、经济性和环境等所具有的特征和特性的总和
2011年3月,重庆沙坪坝区园林管理局(以下简称沙区园林局)委托甲公司将沙坪坝区东部城区道路整治项目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施工单位。甲公司于2011年3月17日至2011年3月23日在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了该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信息。乙公司、丙公司及丁公司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报名并购买了竞争性谈判文件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食品卫生法》及有关规定,对新资源食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和日常卫生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新资源食品食用安全信息收集报告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辖区内新资源食品食用安全信息。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报告的食用安全信息进行调查、确认和处理后及时向卫生部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内设立分所应满足什么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内设立分所应满足什么条件?如何办理手续? 合伙制或者完成特殊普通合伙转制满一年、内部整合到位且运行平稳的会计师事务所先行试点,在上海自贸试验区设立一家分所,允许其使用“上海自贸试验区”字样的分所名称。在自贸试验区设立分所暂按跨省级行政区划设立分所审批办理。会计师事务所在自贸试验区设立分所,应当同时具备《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定的条件、《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条件和《财政部***关于调整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申请条件的通知》第三条规定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将于2017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第二十四条关于网络运营者为用户办理实名制的规定、第六十一条关于未实行实名制的处罚规定,为了保障校园网络安全,校园网将于2017年4月11日起,全面强化上网实名认证制度,按相关规定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并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 具体措施如下: 1、严格执行”实名制认证“的上网认证方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涉税鉴证服务严禁强制代理的通知》(税总函〔2014〕220号)文件规定,为进一步规范企业所得税涉税鉴证资料报送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纳税人在从事下列涉税业务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是否报送由中介机构出具的涉税鉴证资料: (一)《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若干问题的通告》(青岛国税通告〔2014〕1号)文件第三条第(一)款第7项。 (二)《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办理股权变更税源监控登记相关事宜的公告》(青岛国税公告〔2013〕1号)第二条第(三)款第7项。 (三)《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股权转让交易企业所得税监控操作指南〉的通知》(青国税发〔2013〕15号)第二十三条第七款
有些司机在有交通肇事后第一时间就是逃逸,但后来清醒后才知道自己的逃逸行为很不对,可能会加强处罚力度,于是又再去自首了。对于这类交通肇事逃逸后又自首怎么判刑? 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的,人民法院考虑到自首情节,对其减轻处罚:根据刑法第67条第1款的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具体确定从轻、减轻还是免除处罚,应当根据犯罪轻重,并考虑自首的具体情节
自费工伤可以报新农合吗(农合能报工伤吗) 一、自费工伤可以报新农合吗 1、自费工伤可以报新农合,但是工伤只能在工伤保险和新农合中选择一个,不能同时报销,两个是不同性质的保险。建议选择工伤保险,因为新农合只对医疗费进行报销,而工伤保险的范围不限于医疗费。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已经2010年5月12日国务院第11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全国人口普查,保障人口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人口普查的目的是全面掌握全国人口的基本情况,为研究制定人口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依据,为社会公众提供人口统计信息服务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已经2008年8月20日国务院第2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活动,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是指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拆解,从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用改变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物理、化学特性的方法减少已产生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减少或者消除其危害成分,以及将其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不包括产品维修、翻新以及经维修、翻新后作为旧货再使用的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