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为明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责任,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一)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四)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赔偿,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君为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与投资者、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 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实现公司价值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并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 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以实现公司、股东及其他 相关利益者合法权益最大化的一项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中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继承和弘扬本省优秀传统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
驾校(DrivingSchool)是教导驾驶人车辆驾驶方式及驾驶伦理,并协助其通过车管部门的考试取得驾驶证的培训单位。驾校的教学内容一般包括学科和术科,学科包括驾驶道德、道路交通管理法规、驾驶原理及方法、汽车构造及修护常识、急救常识等。术科包括起步、转向、停车、加速、换档及减速等
为保障修改后专利法的施行,回应创新主体对局部外观设计、外观设计本国优先权的迫切审查需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修订《关于施行修改后专利法的相关审查业务处理暂行办法》,现予发布,自2023年1月11日起施行。 专利申请人自2021年6月1日(含该日,下同)起,可以通过纸件形式或电子形式,依照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提交请求保护产品的局部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申请局部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整体产品的视图,并用虚实线相结合或者其他方式表明所需要保护的内容,要求保护的局部包含立体形状的,提交的视图中应当包括能清楚显示该局部的立体图;未在整体产品的视图中用虚实线相结合方式表明所需要保护的内容的,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请求保护的局部
新晃侗族自治专门教育学校:孩子玩手机游戏的四大危害 新晃侗族自治专门教育学校告诉大家现在,越来越多的孩子有自己的手机,尤其是在初中。一些不健康的现象,如孩子叛逆和早恋一些不良现象都反映在手机。最近,新闻报道称,青少年需要立法来使用手机
第一条为有效保护和传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保护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列入国务院批准公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的所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第三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实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坚持真实性和整体性的保护原则
本报上海讯(记者刘浩)岁末年初是汽车消费高峰期,也是相关投诉多发时段。近日,上海市金山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受理了一起购车纠纷。消费者李先生购买了一辆新车,交付时却发现是展车,经金山区消保委调解,4S店补偿消费者8000元维修保养抵用券
解读|《交通运输部关于修订〈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的通知》 近日,交通运输部颁布《交通运输部关于修订〈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的通知》(交公路规〔2021〕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为便于有关单位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解读如下: 为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根据国办要求,我部组织对有关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清理。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将通报批评列为行政处罚,并规定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2003年6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03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公布 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的身份,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便利公民进行社会活动,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