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于
注意事项如下(节录自简章) 经录取之学生于报到日期未及缴交毕业证书者,应切结由原毕业国中迳送录取学校。 经录取且已完成报到者,如欲放弃录取资格,应于 108 年 7 月 15 日(星期一)下午 5 时前填具“放弃录取资格声明书”,由考生或家长亲送至录取学校办理放弃录取资 格。未完成放弃录取资格者,不得至其他入学管道报到,经查证属实者,将取消后 项考试录取资格
据前述公告,企业、经济组织、其他组织、个体户、个人经营应于2020年11月1日前完成开立电子发票,有税务局编码的电子发票之相关建置事宜。 自2018年11月1日至2020年11月1日各营业单位开立电子发票情形如下: – 各营业单位于2018年11月1日前已获发行无税务局编码之电子发票或登记有税务局编码之电子发票者可继续使用; – 各营业单位刚成立且未具备科技通讯基础设施条件者可依规定继续使用所订制发票、自行印制发票或向税务单位购买之纸本发票; – 各营业单位于2018年11月1日前已通知发行纸制发票者可继续使用到2020年11月1日止。 各营业单位使用纸本发票时,应将发票使用数据连同加值税申报单,寄送至税务单位,以便税务单位纳入发票使用数据库,并刊登资料于税务总局之电子通讯窗口
江西吉安市万安县公办高中招20名教师,邮箱报名时间至2023年3月4日止。 缴费周期为每年1月初-12月底,不提前收费;如果要补缴以前年度费用,要在乡镇(街道)便民中心、社区进行补缴申请,各乡镇(街道)经办人员在信息系统里做出中断补缴后,参保人才可以使用以下微信缴费中的“特殊缴费”。 方式一:关注江西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在税费服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保险费缴纳”里缴纳当年费用或“养老保险费缴纳特殊缴费”里缴纳以前年度费用(缴纳以前年度保费前提是要在村委会(居委会)填表申请补缴,由各乡镇(街道)做出补缴数据后才能缴费)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7号)规定,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于每年12月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为确保每位教职工能够在2023年1月起准确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请大家于2022年12月31日前更新“个人所得税APP”并确认2023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根据中国和斯洛伐克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中斯科技合作委员会将于2012年下半年召开第六届例会,商定两国政府间科技合作计划。现开始征集本届例会合作项目建议。 1.结合国家科技发展计划选择项目,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产业化项目均可
导语 麻涌镇机关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笔试公告,笔试时间:2023年1月10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 一、笔试时间:2023年1月10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 (考试当天请所有考生提前40分钟到达考场报到,于14:30报到完毕,对号入座
诈骗集团假借行政执行处名义,以电话向民众催收案款,请民众小心避免受骗上当。 诈骗集团又出新招,假法务部行政执行署台南行政执行处名义,录制电话语音向民众进行催收,并假借查询有无其他欠税索取个人资料,请民众小心,避免受骗上当。 法务部行政执行署台南行政执行处近日接获民众反映,有接到法务部行政执行署台南行政执行处催收欠税的电话语音,该语音内容略以:“您有积欠税款,应于三日内缴款,否则将予以查封拍卖,若有不清楚之处,请按9,由专人提供服务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促进全省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安徽省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居住建筑类示范项目面积原则上应不少于50000平方米(不含配套公建),公共建筑类类示范项目面积原则上应不少于20000平方米; 2.示范项目应于2021年底前完成竣工验收。优先支持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准》A级及以上的项目列入示范。 1.示范项目应以业主单位或建设单位为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填写申请表(附件1、2)和申报书(附件3、4),一式五份(电子版一份)盖章报送项目所在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
三门峡中意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安煤矿选煤厂升级改造项目设备(原煤重介质旋流器系统)采购(招标编号:HNEC-ZYZB-20150912-01/02)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能力提供合格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电子投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规格及要求”的相关内容。 2、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标活动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
二、开标日期及地点:订于民国106年6月28日(星期三)上午10时整在本会传贤楼3楼会议室公开开标。当天如因台风或其他突发事故停止上班,则顺延至恢复上班之第1个工作天上午10时整开标。 三、投标方式:有意投标者,请于本公告之日起至106年6月27日(星期二)下午5时止,在办公时间内,向本会(地址:台北市文山区试院路1号传贤楼3楼)秘书室洽询,领取投标须知、投标单、标封等,并依照投标须知填写,邮递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