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现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严格适用缓刑、免予刑事处罚若干问题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进一步规范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的适用,确保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并结合司法工作实际,就职务犯罪案件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的具体适用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严格掌握职务犯罪案件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的适用。职务犯罪案件的刑罚适用直接关系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效果
6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副厅长李志民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在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李志民获刑13年6个月。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李志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便利或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单独或伙同其妻子张国英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或收受其下属或被管理人员财物,共计价值808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李志民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其擅自违规变更规划及擅自决定不依规收取土地差价的行为,造成国家应收未收土地出让金损失1.82亿余元,情节特别严重,应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标题: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原副巡视员张东兵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原副巡视员张东兵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东兵丧失理想信念,毫无政治意识,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隐匿证据,参加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违反议事规则,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安排下属单位支付,违规兼职取酬;生活腐化堕落、道德败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张东兵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1、对企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清廉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企业管理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清廉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企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本文摘要:中新网3月11日电 据最高检网站消息,湖北省武汉市委原常委、秘书长蔡杰(正厅级)因涉嫌行贿、滥用职权一案,由湖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落幕,收押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登录首府,由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审查起诉。日前,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以因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蔡杰作出有被捕要求
对同方股份党组织、党员和员工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检举、控告受理,具体如下: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对违反同方股份及成员单位各项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给企业或员工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行为的检举控告; 4.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5.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督处理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1.提倡实名举报,采用实名举报方式的应填写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以便及时准确了解和反馈调查情况,举报人个人隐私将受到严密保护; 2.举报人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诬陷、造谣、提供伪证等行为,将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刑事业务部是海浩所的核心业务部门之一,系由一批法律专业功底深厚、恪尽职守的高素质刑辩团队组成。该部门办理了一大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疑难复杂刑事案件,获得委托人和法律界的高度好评。部门成员有全国优秀律师;杭州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业务指导委员会”成员;“杭州市首届检察官、律师控辩赛”获奖人员;热心为涉嫌犯罪的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的援助律师等
(通讯员 胡泽喜)“筑牢思想防线,弘扬清风正气,绝不索拿卡要,绝不收受贿赂,自觉接受监督,绝不循私枉法……”宽广的常德体育场回荡着庄严的承诺。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为,深入推进“清廉城管”建设,7月29日,市城管局组织全体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举行清廉执法、文明执法集体宣誓仪式。 “清廉执法”是市城管局全力推进“清廉城管”建设的重要内容,旨在全面提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和服务水平,努力打造一支讲政治、守纪律、敢担当、有作为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实现城市管理由“执法型”向“服务型”转变,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行政处罚 【部委规章】《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第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沿海开放城市及经济特区商务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和协调;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所属招标机构的监督和管理;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评标专家的日常管理。”第九十八条:“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 (一)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三)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有前款所列行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该项目的重新招标
1991年,大学毕业后,陆某进入苏州市某乡镇工作,从科员一直做到镇招商办副主任、副镇长,并于2013年9月调任某度假区住建局副局长,分管工程建设质监和安监等方面工作。 2019年8月12日,吴中区检察院以陆某犯受贿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起诉意见,认定陆某在工程承接、项目检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60万元,遂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