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定额
TC首先认为药物滥用者是一位因吸食不良物质,其人格和心理发育受阻,甚至倒退,必须得到无微不至的关怀的病患者,所以在注重生理恢复、心理康复的同时,更主张“给予他们‘有责任的关心和爱’,相信‘人是可以改变的’”。这是TC治疗的基础,基于这种融洽、信任和关爱,居住者便能够主动地按照医生的要求改变自己的行为、思想、情感,努力挖掘“个人经历”这一重要资源,充分利用“成就”、“成就感”这种动力体验,坦然接受来自医生以各种方式实施的激励和鼓励,自觉效仿为己树立的“成功个案”,从而树立信心、坚定信念、保持操守——这便是TC治疗中成功的良性互动,也是目前我国强制戒毒模式所欠缺的品质。 劳教戒毒的首要规定性是对吸毒违法行为的惩戒,戒毒功能次居其后
一、《通信设备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的通信设备、移动通信设备安装工程。 二、本册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 1.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82-2006; 2. 《国内卫星通信地球站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YD/ T 5017-2005; 3. 《集群通信工程设计暂行规定》YD 5034-1997; 4. 《移动通信基站防雷与接地设计规范》YD 5068-1998; 5. 《卫星广播电视地球站设计规范》GYJ 41-1989; 6.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GJD 206-2006; 7. 2008 年《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安装工程分册; 8.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D-208-2000; 9. 2008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 10.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 及广西实施细则; 11.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 50854 ~50862-2013 及广西实施细则。 三、下列内容执行其他册相应定额: 1. 控制电缆敷设、电缆托架铁件制作、电缆槽安装、桥架安装、电线管敷设、电缆沟工程,电缆保护管敷设、电气专业的配管、配线、接线盒、动力应急照明设备执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庆节放假安排为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根据相关法规,用人单位在10月1日、2日、3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10月4日至7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庆节放假安排为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根据相关法规,用人单位在10月1日、2日、3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10月4日至7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国家法定节假日是员工享受的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其组成既有我国的传统节日,也有现代法律规定的其他节假日,而很多时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还会因为节假日引起一些争议,所以我们要了解国家法定节假日有哪些。本栏目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国家法定节假日包括哪些节日、公务员国家法定节假日有哪些等相关问题,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我们知道对于公司制定的休息日,国家还考虑到劳动者的实际情况以及我国一些文化,在我们一些节假都有一定假期时间
本文摘要:一、阐述写出施组的根据:动工前现场的具体情况、合约拒绝、劳动力调配情况、机械的装备情况、材料供应情况、预制构件的生产情况、运输能力、气候和水文。施组的编成依据: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答疑、施工图、红线图、工程地质资料、设计变更等。2、现场实际状况
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庆节放假安排为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根据相关法规,用人单位在10月1日、2日、3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10月4日至7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庆节放假安排为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根据相关法规,用人单位在10月1日、2日、3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10月4日至7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午餐时间计入工作时间吗?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天。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如果不违反劳动法关于工作时间的强制性规定,告知员工后,可以根据单位实际经营情况安排。以标准工时制为例,会有不同的工时安排:通常的做法是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有的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每天工作6.5小时,每周工作6天,也不属于加班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人民团体,中央、部队在京有关单位及各类企、事业等用人单位: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对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不低于12.64元、每月不低于2200元,调整到每小时不低于13.33元、每月不低于2320元。 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一)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四)根据国家和本市规定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其它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