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字
辽宁省拍房产拍卖公告[2023.02.14]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04号(原假日酒店)整体。 预展地点:标的所在地【辽拍预展咨询中心】 1.拍卖标的依据:辽宁省辽河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3)辽河中指执字第2号;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辽(2021)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030521号。 2.竞买者应于2023年 2月13日16点前(到账为准)将标的竞买保证金3500万元转账到拍卖人指定账户,方可到拍卖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案件描述 本公司于2005 年12 月30 日为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提供570 万元的贷款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该笔贷款到期后,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偿还了其中60 万元的本金。截至2006 年12 月31 日,公司为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尚剩余510 万元贷款逾期,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于2007 年5 月28 日向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根据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乌中法执字第171 号民事裁定书于2007 年5 月至6 月共从本公司银行帐户中扣划了5281540.01 元(其中贷款本金及利息5195420.23 元,执行费86119.78 元)
申请人:___________,男,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_____族,住______市______,居民。公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请求贵院依法决定将本案被执行人__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征信系统予以记录
辽宁省拍房产拍卖公告[2023.03.03]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04号(原假日酒店)整体。 预展时间:2023年2月24日―3月2日9:00 - 15:00 预展地点:标的所在地【辽拍预展咨询中心】 1.拍卖标的依据:辽宁省辽河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3)辽河中指执字第2号;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辽(2021)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030521号。 2.竞买者应于2023年3月2日15点前(到账为准)将标的竞买保证金3200万元转账到拍卖人指定账户,方可到拍卖人(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33号)办理竞买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