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
1月7日,上交所发布对桐昆股份及相关当事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同时将上述惩戒记入上市企业诚信档案。 上交所表示,经查明,桐昆集团股份有限企业(以下简称“桐昆股份”或“企业”)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有关责任人在履行勤勉义务等方面存在以下违规事项: 2013年8月15日,企业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以下简称“《回购议案》”)。次日,企业对外披露本次回购股份并减资预案,企业股价涨停
又称自然债权,是指不具有法律债权的全部权能的债权。 自然债权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后,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债权人只享有法律上的受领权和道德上的请求权,如果债务人自愿履行给付,则不得援用不当得利之规定,请求返还。从债务人的角度讲,又可称之为自然债务
工程款拖欠有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为三年,自还款日的次日起计算。工程款拖欠的处理可以先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请政府主管部门帮组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工程款拖欠有诉讼时效
中证网讯(记者 昝秀丽)国元证券有关负责人日前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也是证券行业“合规、诚信、专业、稳健”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上市券商,诚实守信、合法经营是基本义务,是解决公众公司和公众投资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重要制度安排,是直接关系到投资者合法权益和市场稳定运行的基石。 作为成立于徽商故里的一家综合型上市券商,国元证券继承徽商诚信的契约意识和传统,秉承徽商“以义取利,义利并举”的文化基因,多年来一直高度重视诚信文化建设,公司成立之初就将“诚信为本”置于公司经营理念之首,并融入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之中,作为国元人的精神引领和价值导向,通过多年实践和沉淀,已形成富有国元特色的诚信品牌
中证网讯(记者 昝秀丽)国元证券有关负责人日前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也是证券行业“合规、诚信、专业、稳健”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上市券商,诚实守信、合法经营是基本义务,是解决公众公司和公众投资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重要制度安排,是直接关系到投资者合法权益和市场稳定运行的基石。 作为成立于徽商故里的一家综合型上市券商,国元证券继承徽商诚信的契约意识和传统,秉承徽商“以义取利,义利并举”的文化基因,多年来一直高度重视诚信文化建设,公司成立之初就将“诚信为本”置于公司经营理念之首,并融入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之中,作为国元人的精神引领和价值导向,通过多年实践和沉淀,已形成富有国元特色的诚信品牌
政府预算是政府的财政收支计划,以()的形式体现,该表反映了政府资金的来源和流向。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相同内容的发明创造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权授予()。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财政的首要任务是()
债务压顶,“果汁大王”汇源果汁迈出破产重整第一步,谁来接盘? 在儿童节这天,一代人的童年回忆、“果汁大王”汇源向破产重整迈出了第一步。朱新礼在1994年成立这家公司后,开始带领汇源走向全国,成为中国果汁市场家喻户晓的品牌。 6月1日北京破产法庭发布公告称,为尽快推动北京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源食品)重整工作,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和其他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临时管理人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浩天信和律所)拟在汇源食品预重整期间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
1、破产申请书; 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5、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6、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 1、书面破产申请;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5、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6、企业至破产申 法律没有具体要求。申请破产只要符合规定就能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 可以协商,仲裁,起诉
所谓支付令,就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那么,在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由审判员一人进行审查。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驳回申请: (1)申请人不具备当事人资格; (2)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证明文件没有约定逾期给付利息或者违约金、赔偿金,债权人坚持要求给付利息或者违约金、赔偿金的; (3)要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尚未到期或者数额不确定的
李女士2018年5月份向王先生出借了10万元,王先生向李女士出具收据一张,写明“王xx于2018年5月30日向李女士借款10万元,落款人为王先生,落款日期为2018年5月30日”。王先生至今未归还其向李女士借的10万元款项,李女士若要起诉王先生还款需要了解哪些法律知识呢?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般民事案件诉讼时效为三年,超过三年,当事人的权利将变为“裸权”,即不再收到法律的保护。本案中,李女士2018年5月30日向王先生出借了10万元,至今已经超过三年,是否已过诉讼时效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本案中,李女士与王先生并未约定还款的时间,则李女士作为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债务人王先生还款,只有在明确约定了还款期限、且超过三年、不存在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时才会产生已过诉讼时效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