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
依据司法院于民国108年1月4日修正、同年7月4日施行之“法院组织法”第57条之1,“最高法院于中华民国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七日本法修正施行前依法选编之判例,若无裁判全文可资查考者,应停止适用。未经前项规定停止适用之判例,其效力与未经选编为判例之最高法院裁判相同。” 最高法院判例全文汇编-民国39年~94年民事部分(47~54年)第 283- 债务承担契约系以第三人与债权人为当事人,衹须第三人与债权人互相表 示意思一致,其契约即为成立,不必得债务人之同意,故债务人纵对本件 债务承担契约不同意,亦不影响该契约之成立
李先生是一家食品厂的职工,节前为了赶制食品,他们加了很多班,老板一直没付加班费。现在生产任务完成了,老板要裁人,大家索要加班费。可老板对加班费不认可,说都包括在工资里了
信用信息修复,是指信用主体为积极改善自身信用状况,在纠正失信行为、履行相关义务后,向认定失信行为的单位(以下简称“认定单位”)或者归集失信信息的信用平台网站的运行机构(以下简称“归集机构”)提出申请,由认定单位或者归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移除或终止公示失信信息的活动。 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决定自2023年3月15日起施行
(1995年5月1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1995年5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九号公布 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票据行为,保障票据活动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票据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票据,是指汇票、本票和支票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08条规定,破产宣告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一、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的。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允诺为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履行提供能为债权人所接受的资金、实物或者其他方式的担保。在担保关系中,担保期届满时,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清偿义务的,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予以清偿
答:扶贫小额信贷是专门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获得发展资金而量身定制的扶贫贷款产品。主要是为符合贷款条件且有贷款意愿的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3年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目前可参考LPR)、财政贴息、区级建立风险补偿金的信用贷款。 2、问:扶贫小额信贷的支持保障对象? 答:扶贫小额信贷主要支持具备就业创业潜质、技能素质、一定还款能力和守信用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已脱贫的贫困户)
我国民事诉讼百九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如果债务人在规定日期内不自觉履行义务,又不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债权人如果不想伤和气、结冤仇并迅速化解债务纠纷,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债务清偿之后,债权债务就会终止,债权债务终止后,债权债务合同就终止。 第五百五十七条 【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我们知道,如果经债权人同意的,债务人可以将部分或者全部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那么,债权人不同意债务转让怎么办呢? 债权人不同意债务转让怎么办? 债权人不同意债务转让的,不得发生债务转让,债务转让行为无效。 我国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据统计:100%的外贸企业都有欠款需要催收,但95%的企业都不知道这个已经成为了坏账,30%以上的外贸企业因为无法进行跨国追债而倒闭!所以,当你从事涉外商业行为,一定要警惕这些风险,并及时做好风险控制,这里湘军为广大外贸企业揭露外贸企业债务的六大风险: 一:拖欠三个月以上的: 老外一般都讲信用,三个月都没给就是不想给了,在这三个月当中他们不是在想如何还款,而是在研究怎么能把这钱合法的骗到口袋中,很多外国人也专门干这骗货的勾当。 六:要求重新协商付款模式。 大部分的外国人都会看桑养蚕,如果这个时候发生了这种让谁都不喜欢的拖延行为,非奸既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