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人
笔者认为,发展商在销售房屋时,应该通知抵押权人要转让该房屋,并告知购房者该房屋是有抵押的,若履行了上述手续,购房者购房并支付房款是善意的,其对该房屋的优先权理应优先于抵押权人。若发展商在销售房屋时,没有通知抵押权人要转让该房屋,或告知购房者该房屋是有抵押的,那么这个转让行为无效,所签订的购房合同也是无效的,那么购房者就不可能取得优先权。依据《担保法》第四十九条:“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南京、苏州等多个城市放开“带抵押过户” ,意味着什么? 原标题:南京、苏州等多个城市放开”带抵押过户” ,意味着什么?对银行有何利弊? 最近,一种二手房交易的新模式–“带押过户”在多个城市推出,被视为活跃楼市的重要调整。 从已经官宣的几个城市来看,南京、苏州、济南、昆明等均已有成功案例。相比此前还清按揭才可解押、过户,”带押过户”可以大大节约时间和金钱成本(主要是原房主),同时提升二手房交易安全性,业内人士纷纷叫好
扬子晚报网3月1日讯(记者 马祚波)继去年9月南京推行二手房商业贷款“带押过户”后,3月1日,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开办二手房住房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业务的通知》,自即日起,南京二手房交易公积金贷款也可以办理“带押过户”了。 所谓“带押过户”是指二手房在不解除抵押状态下过户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存在抵押(有未结清住房贷款)的二手房在交易时,不需要先结清卖方住房贷款(解除抵押),即可办理房屋过户和抵押登记
(2007年10月1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30号公布 2016年7月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8号第一次修订 2019年3月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第二次修订) 第一条 为了规范动产抵押登记工作,保障交易安全,促进资金融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动产抵押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一条为规范公证机构的抵押登记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公证部门为依法设立的公证机构。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其他财产”包括下列内容: (一)个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非企业组织所有的机械设备、牲畜等生产资料; (二)位于农村的个人私有房产; (三)个人所有的家具、家用电器、金银珠宝及其制品等生活资料; (四)其他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七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之外的财产
金钱消费借贷常伴随抵押权的设定,律师也会建议出借人设定抵押权于债务人提供的不动产上,才能有基本的保障,不过出借人也要注意不动产的价值,以及是否以经被设定前顺位的抵押权,因为还是要考虑拍卖受偿的可能性。 另外消费借贷的时效为15年,如果是没有约定清偿期(还款日)的借贷,是以给付借款时起算;若有约定清偿期,则是届清偿期后起算。若逾15年时效,债务人即可主张时效抗辩拒绝清偿
为落实《民法典》关于不动产抵押权相关规定,4月6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做好不动产抵押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54号)。为保障资金安全,做好《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结合自然资源部上述通知,请你们在贷款等相关工作中落实以下要求: 一是在抵押合同中明确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向第三人转让抵押财产,否则构成违约。二是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权首次登记或抵押预告登记的,应在不动产登记簿“是否存在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不动产的约定”栏填写“是”
土地宗地号:徐汇区徐家汇街道143街坊51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出让,土地用途:住宅,宗地(丘)面积为10230方米。 标的坐落于上海市徐汇区凯旋路3500号2幢15D室,所在小区为“华苑大厦”。所在小区东至上海南华亭酒店,南至中山西路,西至凯旋路,北至中原新村,地处于内环内
土地宗地号:徐汇区徐家汇街道143街坊51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出让,土地用途:住宅,宗地(丘)面积为10230方米。 标的坐落于上海市徐汇区凯旋路3500号2幢15D室,所在小区为“华苑大厦”。所在小区东至上海南华亭酒店,南至中山西路,西至凯旋路,北至中原新村,地处于内环内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