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
泸州市中级法院昨日下午对原泸州市政协副秘书长胡登举涉嫌杀妻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作出一审判决:胡登举杀妻事实成立,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胡登举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差额部分财产予以追缴。胡登举不服判决,要求代理律师向省高院提起上诉
最高检回应低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能“一放了之” 当前许多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例显示,侵害者本身也是未成年人,却因达不到法定年龄而免于刑事处罚,引起较大争议。 针对这一问题,在最高检、公安部20日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厅长史卫忠表示,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始终坚持双向保护原则,对一些未成年人严重犯罪及时批捕、起诉,切实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对于涉嫌犯罪,但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也决不能“一放了之”,必须依法予以惩戒和矫治
酒后与苏州保安发生纠纷,其后又将出警的警察眼部打伤。最终,被告人严亮为自己酒后的嚣张行为付出了代价,赔偿被害人20000元人民币后,还被苏州市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五个月。 2011年8月19日晚8时许,被告人严亮与周阳(在逃)、陈喜等人酒后在苏州市马城镇境内国电蚌埠发电有限公司三号门口与该厂保安发生纠纷,苏州市公安局孝仪派出所民警马生涛与协警周传防接警赶到现场处置,被告人严亮伙同周阳、陈喜对民警马生涛进行殴打,致马生涛眼部受伤,陈喜还抢夺马生涛用于执法拍照的相机
‧ 非法抓奸取得证物,日后不能当作证据? 过去说“抓奸要在床”,但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是“非正当管道”取得的证物,恐怕不能作为日后审判的依据,被告甚至可以援引技术犯规的瑕疵,向承审法官申请撤销所扣押的证物,原告不仅是徒劳无功,甚至反成被告。不过也别气馁,警方提供合法的捉奸的准则,在查出老公(或老婆)与情人的爱巢处之后,先向警方报案,并制作笔录,再等警方向院检申请搜索票后,才可以付诸行动,千万别以莽撞的手法去捉奸。 法律知识: 私人不法取证问题,非刑事诉讼法之证据禁止规定,所规范之对象,盖刑事诉讼法所规范者,乃国家机关之行为,而非私人
桥头地检署对于修复式司法之推动不遗余力,检察长王俊力特别指示主任观护人佘青桦前往高雄二监,对受保护管束人进行宣导,期盼能深植修复式司法理念,并期盼透过宣导,让曾经犯过错的受刑人深自思考对他人所造成的影响,若有意愿可向桥头地检署提出申请,进行相关修复程序。 修复式司法(Restorative Justice,或译为修复式正义)是对于因犯罪行为受到最直接影响的人,即加害人、被害人、及其家属、和具有关联或共同利益的社区民众,提供各种谈论犯罪及说出自己感受的对话机会,以促进当事人关系的变化,并修复因犯罪所造成的伤害。换言之,修复式司法是犯罪行为的所有利害当事人聚在一起、共同处理犯罪后果及其未来意涵的过程(Tony Marshall1996)
损害赔偿,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契约另有订定外,应以填补债权人所受损害及所失利益为限。 依通常情形,或依已定之计划、设备或其他特别情事,可得预期之利益,视为所失利益。 损害之发生或扩大,被害人与有过失者,法院得减轻赔偿金额,或免除之
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在大多数的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是被羁押的,办理取保候审在刑事辩护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作为专门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我也经常遇到当事人亲属向我了解什么情况下能办理取保候审,这里作一简单介绍: 其实法律对于取保候审的规定是很宽泛的。按照《刑事诉讼法》第51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犯保话剧夏令营开训8/21公演(金门日报) 由金门地检署指导,犯罪被害人保护协会福建金门分会主办,呼呼鸟剧团及大同之家协办之“寻找金门的舞台新星”话剧夏令营活动,于昨(17)日在金门县立大同之家老人院热闹开训,参与活动的小朋友们拿到剧本后,个个笑容满面,迫不及待想体验当大明星的感觉。 “哈!送礼券不算贿选?”、“什么?我没有缴税检察官要扣押我的房子、冻结我的账户?”这些话是不是感觉很熟悉,身边的亲朋好友、阿公、阿嬷是不是常常接到类似的电话或邀约呢?这些话究竟是对?是错?该怎样判断真假?您是不是觉得很困惑呢?别担心,答案通通都在话剧里。 “诈骗”及“贿选”为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犯罪型态,许多民众常常因观念不正确,导致受骗上当或误触法网,因此为推广正确法律知识,建立正确法治观念,同时提供青少年暑假期间正当、健康之休闲活动,地检署特别与犯罪被害人保护协会福建金门分会共同合作,举办“寻找金门的舞台新星”话剧夏令营活动,借由生动活泼之话剧研习活动,让大小朋友们在轻松愉快的学习环境中,学习到宝贵的表演经验,并从中吸收正确的法律知识,更进一步借由小朋友的成果表演,扩大“反贿选”及“反诈骗”的宣导效益
律师为什么要帮坏人辩护(刑事辩护律师存在的意义在哪) 其实在很多普通人看来,有些被告人已经证据确凿,就应该被判死刑的,但告捷网依然选择当他的辩护律师,那在打赢官司和保持正义之间,告捷网如何做到平衡的? 好多人的一个共同的困惑就是律师为什么要帮坏人辩护。既然是坏人,尤其罪大恶极的,像告捷网刚才说都要判死刑了,那告捷网律师为什么要替他讲话呢? 实际上,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获得公平审判的机会。换句话说,国家要通过一个刑事审判,要剥夺一个人的自由、财产甚至是他最宝贵的生命,那么,我们最起码要给他一个在法庭上自我辩解的机会,而我们绝大部分的当事人实际上他是没有能力,没有这个专业的知识背景来运用法律的手段为自己辩护的
上海市通信管理局提示:警惕!冒充领导类诈骗短信 & iMessage又来了! 近日,市通信管理局从多渠道了解到,有诈骗分子假冒领导,通过短信及iMessage消息实施诈骗。诈骗分子一般会谎称自己不方便出面,编造各种理由要求被害人代为转账汇款。同时,诈骗分子还会伪造转账截图给被害人,让被害人相信钱已经打到自己的账户,再让被害人作为中间人帮忙转账给其所谓的“领导”“亲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