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
随着毕业季的到来,高校毕业生纷纷迎来了由校园向职场的华丽转身。初入职场,难免会遇到与用人单位约定试用期的情况。那么,试用期里有啥门道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呢? 小杰是某高校电子工程专业2018届毕业生,2018年7月进入一家电器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同时约定试用期月工资为7000元,转正后月工资9000元
我院受理原告芜湖文发建材经营部(普通合伙)与被告芜湖高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芜湖新马投资有限公司、第三人芜湖湖建建设有限公司、浙江湖州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要求:一、判令被告芜湖高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芜湖新马投资有限公司立即支付原告300万元,并按LPR利率支付自2019年12月27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二、判令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以上暂合计:3,342,395.82元。 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提示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等案件材料
1.如工程建设需要,临时占用道路进行施工,应事先取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 2.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第32条.由于工程建设需要,.挖掘道路,或跨过.跨路架设.增加管道设施,应事先取得道路管理当局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同时应取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建设工程单位应在核准的路段及时间内进行施工作业,并且在离施工现场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告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达到通行要求后,才能恢复通行
导读:好不容易自己辛苦摇来了车牌号,上路还没几天就被他人套牌了。肯定是很心塞的,现在小编就给大家说说车辆被套牌后的处理方法,期望对大家会有所帮助。 网友咨询:车辆被套牌了,怎么办? 某律师 回复 :首先,要向您的机动车注册所在地的交警部门举报备案,交警部门受理后会立即展开调查,检查是否有交通违法未处理,并确认是真车或假牌车所为,如是假牌车会免于处罚
股权转移需要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正、新的股东资格证明、公司章程的修正案、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等。股权转让的流程有,召开公司股东大会,提出股权转让申请等。 4.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如由代理登记机构代理还需提交该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加盖公章; 5.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需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6.如是向公司以外的人张股权还需提交股东会上决议的原件; 7.股权转让协议; 8.涉及到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规定的股权变更就必须要进行审批,还需要将批准文件提交到相关部门
亚庇讯:“拥受保护动物遗体和肉块案”,法庭裁决被告在3项控状表明罪名成立,需出庭抗辩讨回清白。 来自野生动物局的主控官于初审时共传召了6名证人出庭供证,力指被告罪行。承审的地庭法官在宣判时,指控方已成功举证,遂裁决被告表罪成立
台中一名媳妇和丈夫开公司,因为缺钱周转,2014年向****的吴姓业者,借3千多万,她无力偿还,2018年和吴姓业者共谋,以公司节税名义,骗婆婆过户千万房产再向银行给吴姓业者贷款2千多万,婆婆提告伪造文书,媳妇认罪,但声请撤销银行强制执行,一审被驳回。 遭偷过户婆婆:“第一次她载我去地政事务所,她叫我在车上等,她们去办一办,再叫我去签名,我说我又不会签名,我就不识字,她就跟我说没关系,你慢慢签。” 2栋房产被拍卖,银行来三天两头来强制执行,婆婆指控媳妇联合****吴姓业者,把沙鹿两栋别墅,一栋4层楼价值1400万,另一栋1600万,骗她签字过户向银行贷款2120万元
屡屡引起纷争的电商平台“二选一”问题,近日再次引发舆论关注:社交电商爱库存发布声明称,某电商平台要求商家不得与爱库存合作,强令商家下架在爱库存上的所有商品和活动,否则将对商家进行惩戒,直至下线商家在该平台上的所有商品和活动。某电商平台回应称,上述指控不属实。 电商平台A公开提出指控,称在A平台上进行售卖活动的一些商家反映,被电商平台B强令进行“二选一”,如果要继续在B平台进行售卖活动,就必须停止在A平台进行的售卖活动
本院受理的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被告黄浩熙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起诉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须知、风险告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原告的诉请: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暂计至2019年2月15日的信用卡透支本金49703.55元、利息12927.95元,及2019年2月16日起至全部欠款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兴业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的约定计算);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本院定于2019年9月26日9时45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73号)公开开庭审理
2012年6月,张某因急需资金向万某借款9百万元,双方没有写借据。万某于2012年6月份分两笔向张某提供的银行账户通过转账方式汇入9百万元。2016年12月,万某要求张某偿还9百万元,遭到张某拒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