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法
( 2019年7月2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次全体委员会讨论通过 ) 为全面落实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制度,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权利和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正确审理年休假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意见。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二、用人单位未安排年休假,劳动者主张按其日工资收入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应予支持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1条规定:“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如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理解为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即行丧失,那么对于劳动者来说是极不公平的。劳动权利义务带有延续性,法定退休年龄只是劳动者可以据此享受社会保险的条件,将其作为劳动关系的法定终止条件有悖于公平合理的基本原则
在经济生产领域,人与劳动生产最直接的关系就是劳动关系。我国改革开放后,在经济快速发展中,意识到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性,在1994年颁布了《劳动法》、2007年7月颁布了《劳动合同法》,以规范劳动者和企业的劳动关系,但在现实劳动生产中,仍然有很多企业不依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依法明确劳动者的工资、福利、下岗补偿标准等,有的甚至利用劳动者不知法、不懂法的缺陷,规避法律,损害劳动者权益。因为企业法律意识薄弱,政府监管不到位,工人**意识弱等,即使企业没有按时按量及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及相关待遇,很多劳动者也继续工作,导致每年春节前夕,在很多地方,涌现因为拖欠工资引发的劳动者极端讨薪事件,甚至有些讨薪事件演变为公共事件、突发事件,引发局部区域的不稳定
1、加班一般是指劳动者在平时正常工作时间外,继续从事自己的本职工作,不能边休息边工作,且相应的加班费计算及支付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2、值班(“备勤”)则是用人单位因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临时安排或根据制度安排与劳动者本职无关联的工作,或者虽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有关联,但仅是处理突发性事件中与劳动者本职工作内容相关的事务。值班期间可以休息,且相应的值班待遇一般是根据企业的内部规定或与劳动者的具体约定来确定
介绍:杨秀清,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学教授,民事诉讼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民事诉讼法研究所副所长。著名司考辅导专家,主讲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具有丰富的司法考试辅导教学经验。授课严谨、认真、思路清晰、渗透性、方向性极强,对重点、难点问题分析透彻,使学员能够迅速掌握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的体系和重要的考点,从容应对司法考试,颇受广大考生喜爱,被誉为“民诉第一人”,是民诉法辅导的领军人物
律师、法官、检察官、公证员、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顾问、法律类仲裁员需要参加并通过考试。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前身是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的职业证书考试
本次2017象山“HR人”线下沙龙交流会定于1月15日下午举行,届时邀请劳动法律师董永力老师为大家讲解企业劳动用工风险防范。希望通过此类型的活动提升象山人力资源从业者的专业度和有效度,让各位HR互通有无,在交流中学习、成长! 内容摘要:《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颁布实施至今,全国各地的劳动争议持续急剧递增,传统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正接受着法律的挑战和考验! 活动时间:2017年1月15日(周日)下午2:00- 4:00 活动地点:橙堡文创空间(新华路与丹阳路交叉口新华书店北面) 2.下午2:00活动开始,请参会人员不要迟到。 3.为参加本次交流会能有所收获,可以提前准备好自己在平时的人力资源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便现场咨询求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农村经济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负责全县农村经济的执法工作。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并指导实施;2、管理和指导全县农村“三资”(资金、资产、资源)、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工作;3、指导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和审计工作,督促乡村搞好四议两公开,特别是搞好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4、组织开展乡村两级财会人员的培训工作;5、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相关政策,指导、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开展相关服务和监督;6、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指导监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实施农村承包地的确权工作、家庭承包地的流转和承包地托管等工作;7、承担减轻农民负担示范、监督和督查工作,组织开展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工作,搞好“一事一议”奖补工作,协助涉及农民负担的重大案件查处和**处理;8、组织开展全县农村经济收入、农民收入、农民专业合作社与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情况的监测、统计和调整;拟定农经信息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9、指导全县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开展相关服务;10、管理和指导全县阳光农廉网络公开监管体系建设和“13710”工作制度督办系统工作;11、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和有关农村社会事务工作;12、承办县委、县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
律师、法官、检察官、公证员、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顾问、法律类仲裁员需要参加并通过考试。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前身是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的职业证书考试
在民事纠纷案件中,最常见的案件就是劳动纠纷,处理好劳动者之间的矛盾是非常重要的,这样可以免去打官司的麻烦。劳动争议先行调解不成功怎么办,是不少当事人的烦恼,因此小编整理了关于劳动争议先行调解不成功怎么办的相关法律知识进行详细解释,希望帮助到您。 (一)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