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门
近日,记者从西海岸发展集团获悉,由董家口新港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中法水务污水处理项目获中央预算资金1000万元,并已实际到位。据介绍,该项目在循环经济、资源节约方面具有示范意义,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中水全部回用,是董家口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的重点工程。 据了解,获得中央预算资金的项目为青岛董家口中法水务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采用国际先进的“高密+V滤”专利技术,出水水质可以达到一级A标准排放,每天可处理工业污水1.32万立方
当今的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其中最严重的就是空气污染。造成空气污染的原因很多,有些人为原因,自然也有原因,风吹沙是自然原因之一。当灰尘进入城市时,它无疑对公众有很大的影响,因此环保部门采取各种措施来防止灰尘的侵入,其中圆形网格,圆孔网可以被认为是最先进的技术之一
环境行政处罚后督察是环保部门对环境行政处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行政管理措施,是纠正环境违法行为的一项重要手段。由于基层环境行政处罚后督察工作的缺失,导致环境违法行为不能及时整改到位,案件执行率偏低,影响到环保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同时也影响到环保部门的执法形象。 我是一名基层环境执法人员,我想结合工作实际,谈谈自己的一些想法和建议
树脂类涂料固废危废检测——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中科院中科检测)对危险废物产生特性与危险废物的物理、化学和污染特性进行研究,开展了危险废物特性及鉴别技术,危险废物鉴定能力得到了全国各级环保部门的认同与认可,具有CMACNAS资质认证。 危险废物鉴别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方法或导则,对待鉴别物品、物质固体废物属性进行分析论证或对其危险特性进行分析测试并形成客观测试结果的过程。危险废物鉴别工作是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对待鉴别物品、物质进行固体废物属性认定的重要依据,使危险废物鉴别工作基本做到有法可依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5万吨/年电石制乙炔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公示时间:2016年2月25日~3月9日)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于2016年1月委托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对5万吨/年电石乙炔扩建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维护项目所在区域公众的合法环境权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对本工程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1、评价工作程序:①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②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公众公告(即本公告);③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④环评机构进行第二次公众公告;⑤建设单位向环保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文件;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环评文件做出审批
膜分离技术可有效的代替传统酸沉法生产大豆蛋白分离处理,主要原因是大豆蛋白与乳清蛋白未经酸处理,使产品质量大大提高。同时生产废液净化后,可重复使用,既保护了环境,又节约了水资源,从而显著提高经济效益。 对于目前国内传统“碱溶酸沉法”分离大豆蛋白生产线,还存在的较大缺陷是设计过程均未考虑大豆乳清废水的排放处理而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
导读:生态环境部制定《关于做好引导企业环境守法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目的就是打破过去的环保执法瓶颈,提升环保执法效率,又能培育和提升企业的自觉守法意识和能力。 近日,生态环境部制定《关于做好引导企业环境守法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对一般违法行为,慎用查封与查扣等手段,禁止“顶满格处罚”,“先停再说”、“一律关停”等简单粗暴的“一刀切”行为。 也就是说,从今以后,环保部门在执法的时候,不能再随心所欲地使用“自由裁量权”,而是权力得到了一定的规范和制约
新的一年即将到来,企业面对的外部环境仍未改善,且极有可能还将添上一重新的压力——环保。 2014年5月,苍南县环保部门对全县40多家烫金版制版企业进行依法打击。在苍南县印刷包装行业协会的协调下,37家烂版企业合为一家制版公司,原先生产旧址统一封存
昨天,一名来自龙湾区永中街道青山村的村民@温州网络问政,投诉称该村有一违建厂房存在多年,昨天凌晨突然飘出白色刺激性烟雾,附近居民感到辣眼、刺鼻,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对附近居民进行了紧急疏散,虽经过处置,烟雾散去,但这个隐藏在居民楼后的“定时炸弹”着实让人不安。 昨天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青山村实地走访,发现该冒烟厂房位于永中街道龙永路120号-130号居民楼后方,仅一层楼高,紧挨着居民楼。记者在厂房外发现,屋内机器轰鸣,多名员工正在进行加工作业,凌晨的冒烟事件似乎并没有给该厂房作业带来影响
今年以来,大兴区环保部门持续发力,在加强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同时,和区公安部门紧密合作,协同配合,加大了对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行为和涉嫌污染环境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上半年,共查处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行为5起,涉嫌污染环境刑事犯罪案件2起,形成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行为已涉嫌污染环境罪,日前,6名涉案人员已被刑事拘留。 近期,大兴区环保、公安部门对该区一商贸中心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商贸中心在从事金属表面处理镀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厂区南侧无任何防渗漏措施的渗坑内,通过对废水取样检测,废水中重金属排放浓度超过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规定排放限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