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5万吨/年电石制乙炔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公示时间:2016年2月25日~3月9日)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于2016年1月委托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对5万吨/年电石乙炔扩建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维护项目所在区域公众的合法环境权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对本工程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1、评价工作程序:①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②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公众公告(即本公告);③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④环评机构进行第二次公众公告;⑤建设单位向环保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文件;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环评文件做出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①工程现场踏勘及环境敏感点调查;②进行环境现状监测;③对工程营运期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并征求公众意见;④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建议。

④希望以何方式减缓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等环境影响;

本项目在此网站共进行两次环评公告,本次为第一次公告,在报送环保部门审批前,将进行第二次环评公告,届时将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内容,敬请留意。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