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宁夏永衡正检测有限公司对其“隆德县工业园区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已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项目名称:隆德县工业园区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为“拟建项目”)

填埋区:设计库容10.0万m3,库区占地面积为19.5亩,包括环场路部分占地。

生产生活辅助区:包括1座生产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40平方米,采用彩钢结构。

辅助工程:进场道路长约0.24km,宽度为5.0m,采用混凝土路面结构;填埋库区内道路为坝顶环场道路长度为0.45km,宽度为4.0米,采用砂石路面结构;截洪沟长度为348米、场地围栏高度为1.75米,长度为504.7米。

渗滤液调节池:新建渗滤液调节池500m3,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划的要求。拟建项目按照严格的排放标准进行设计,采取了合理可行的环保措施,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公众意见表电子版本下载网址见附件;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纸版可与隆德县六盘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联系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