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天和惠世制药有限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公示 我公司的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齐鲁天和惠世制药有限公司制药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于2017年8月1日在济南市环保局进行了备案,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现依法公开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接收社会监督。 公示日期:2018年2月27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有关情况 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评价单位环境影响后评价结论齐鲁天和惠世制

我公司的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齐鲁天和惠世制药有限公司制药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于2017年8月1日在济南市环保局进行了备案,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现依法公开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接收社会监督。

评价结果表明,项目原有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报告表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适用、有效,外排污染物可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在各项补救措施切实落实到位的前提下,齐鲁天和惠世制药有限公司制药项目可做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满足管理要求,其生产运行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