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
【MBAChina网讯】2019年4月28日上午,在管理学院304会议室,贵州大学管理学院领导班子主要成员王秀峰、李烨、王婷、周莉莉、张亚军以及相关老师与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院长周文霞教授、副院长赵忠教授进行了会谈。 会谈的主要议题是围绕如何落实《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贵州大学管理学院对口支援合作协议》,双方就学术指导、科研合作、学生交流、人才培养、师资提升、实践基地等多方面开展讨论与交流,提出一些具体的实施路径与方法。 会议由王秀峰书记主持,李烨院长首先向两位专家的到来表示欢迎,同时向客人介绍了贵州大学和贵州大学管理学院的发展及学科建设情况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顾星 记者 严君臣)职工因遭遇工伤事故在治疗过程中会产生医疗费用,倘若该费用超过工伤保险待遇医疗费的部分应如何处理呢?3月17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最终认定不属劳动争议审理范围,应双方另行处理。 原告李某系被告某公司工人,由公司安排到商业广场项目工地工作。2021年6月,李某在上述工地工作时不慎摔倒受伤,送医后发生门诊医疗费5000元,住院医疗费2万元,合计25000元
上海艾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沈苗苗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本会已依法缺席处理,因你单位未按规定参加仲裁活动且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仲裁文书,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松劳人仲(2022)办字第3359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一、被申请人上海艾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沈苗苗2022年3月1日至6月16日工资人民币11039元; 二、被申请人上海艾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沈苗苗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3月15日及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16日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人民币16895.3元; 三、对申请人沈苗苗之其他请求不予支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上海艾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沈苗苗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本会已依法缺席处理,因你单位未按规定参加仲裁活动且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仲裁文书,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松劳人仲(2022)办字第3359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一、被申请人上海艾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沈苗苗2022年3月1日至6月16日工资人民币11039元; 二、被申请人上海艾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沈苗苗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3月15日及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16日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人民币16895.3元; 三、对申请人沈苗苗之其他请求不予支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提供的法律咨询援助服务服务的内容包括非诉讼业务和诉讼业务服务: 1、法律咨询及代写诉讼文书。代书包括:诉讼文书,包括起诉状、答辩状、上诉状、申诉状等;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包括委托书、遗嘱等;非法律事务文书。 2、出具法律意见书
拒绝超时加班,被公司以不服从加班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能否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小李于2020年9月入职某公司,双方签订了期限2年的劳动合同。自2021年3月起,公司要求小李早8点至晚6点上班,午休1小时,每周工作6天
永州新闻网讯(通讯员 唐伟)2月10日,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邹越率宣讲小队赴市公交公司开展以“二十大•二十队”之“春风”为主题的党的二十大精神微宣讲志愿服务活动,市公交公司企业负责人和职工代表30余人参加活动。 市人社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围绕企业关注热点,促进就业援企稳岗、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模范企业、成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等问题进行了重点解读。邹越同志从深刻认识党的二十大重大意义、准确理解党的二十大精神核心要义以及推进人社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助力企业壮大发展等方面,作了通俗移懂的宣讲,希望市公交公司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全力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并要求人社部门的同志要热心竭力为企业做好政策服务、培训服务、补贴申领服务等工作,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最大限度的支持
管理制度是指组织对内部或外部资源进行分配调整,对组织架构,组织功能,组织目的的明确和界定。对实现管理目标所采取的组织,控制,协调,反馈等活动所依据的规范形式的总和。是管理规范的制度化成果
公司说跟我签劳务合同有风险吗? 大家都知道今年工作不好找,好不容易找到一家公司,可公司说给我签的是劳务外包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好忐忑,签劳务合同的,是不是和签劳动合同的同工同酬? 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不断出现的新名字让职场人士有点。正常公司用人,A公司用人,劳动者就和A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劳动者与A公司建立劳动关系
2016年8月1日,万某入职某食品公司,从事检验工作,双方口头约定万某月工资为3000元。万某入职时,公司负责人告知其3个月试用期后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双方一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8年7月31日,万某与食品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