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悉
你公司《〈关于再保险业务安全性有关问题的通知〉适用范围界定的请示报告》(现代财产保险发〔2011〕185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关于再保险业务安全性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07〕112号,以下简称“《通知》”)对临时分保业务再保险接受人的最新财务实力评级未作要求。 二、《通知》第五条明确规定“本通知适用于自2008年1月1日及此后起期的再保险合同以及转分保合同”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公司行为的认定规则,改变过度强调公章效力的观念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公司作为个体组织,其表示意思的方式必然要通过特定自然人的签字或盖章才能实现。盖章行为的本质在于表明行为人从事的是职务行为,有代表权或代理权的人盖章确认的合同,对公司具有约束力。因此,对于盖章行为的法律效力不宜进行弱化,但可以进行裁判思路上的指引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审批瑞安市桐浦镇通景公路(云屿至高河段)道路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市人民政府请示报告处理单(收文编号:4-9)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瑞安市交通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瑞安市桐浦镇通景公路(云屿至高河段)道路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现将瑞发改投〔2020〕65号文件中的桐溪入口南环线综合服务区提升调整批复如下: 该工程建设能够大大提高桐浦镇的品位和档次,树立良好的城镇形象,增强城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聚集人才、聚集资金、聚集技术、聚集有利于发展的要素,提升城镇综合竞争力,极大的推动经济建设;是衡量一个城镇现代化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当前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之一;是当地假日经济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关于征地批复类信息依申请公开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并书面征求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法制办的意见,现回复如下: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收到信息公开申请的部门,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对申请人做出答复。申请人向省政府办公厅提出申请的,省政府办公厅应当依法做出答复
你单位填报的太平桥幼儿园(南块)新建工程(受理号:20220112255364)《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新办)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建设单位在开工建设前,应按照《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及《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规划资源验收管理规定》提交相应材料申请开工放样复验(或备案)。未经开工放样复验(或备案)擅自开工建设的,规划资源部门将按照《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问题的复函 (1997-10-10劳办发[1997]98号) 广州市劳动局: 你局《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问题的请示》(穗劳函字[1997]193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 广州市劳动局: 你局《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问题的请示》(穗劳函字[1997]193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五条中的“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的理解问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障法>立法程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障法》为统领,配套出台若干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形成独立完备的医疗保障法律体系,是回应人民群众期盼的现实需要,是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推进医疗保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解决医疗保障改革发展整体无法可依的必然选择。 我局自成立以来,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在推进医疗保障立法方面,主要做了三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调研,多次组织召开“医疗保障法制建设”座谈会,听取专家学者、地方部门等对我国医疗保障领域法制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积极作为,主动谋划,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国家医疗保障局立法规划(2018-2022年)》和《国家医疗保障局立法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将制定《医疗保障法》作为医保法治建设的重点内容
发布时间:2016-05-30作者:中飞咨询来源:环境保护部点击: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延续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设计和制造许可证的请示》(金盾风企字(2015)第004号)收悉。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要求,我局审查了你公司提交的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和制造许可证延续申请,结合你公司持证期间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和制造活动开展情况,认为你公司在所申请延续的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和制造方面保持了《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及《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规定》第八条所要求的各项能力,决定向你公司颁发《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许可证》(国核安证字S(16)13号)和《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国核安证字Z(16)20号)(见附件)。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6月30日
蒋村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要求调整蒋村街道西溪里社区的请示》(蒋办〔2022〕18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1.拆分后西溪里社区:四至范围为东起从五常港河、崇义路,西至五常港路,南起文一西路及前进港河,北至余杭塘路。区域面积0.42平方千米,居民户数1981户
你市《关于撤销儋州市新州镇长塘地下水型水源保护区的请示》(儋府〔2022〕43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海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有关规定,鉴于你市新州镇长塘村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已停用和废弃,原供水范围内的居民已改由新州自来水厂进行供水,取水水源为松涛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同意撤销儋州市新州镇长塘村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你市要高度重视新州镇新州自来水厂及其取水水源地松涛水库的监督管理,加强水源地的生态环境保护,确保水源水质稳定达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