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也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为深入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 提高党政机关干部及辖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马桥河司法所联合镇宣传办在镇政府一楼大厅、各办事窗口及街道等人群聚集场所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 此次宣传活动采取了设宣传台,张贴宣传海报、悬挂条幅等形式,宣传活动中,工作人员为过往行人发放了宪法常识宣传单、法律常识手册及法律援助事项告知卡等,重点宣传了宪法、安全生产法、法律援助、秸秆离田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履行义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各类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
2020年2月4日,一起涉及9名农民工讨薪**案件的庭审正在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南坝法庭进行。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庭审在法庭门口院坝里进行,开庭人员相隔几米远距离,所有人都佩戴着口罩。 2017年8月,绵阳市平武县南坝镇的田某某在青海省祁连县承包了部分机场修建工程中的项目,雇请刘某某等9人在该项目中从事木工,工程于2017年9月29日完工,而田某某一直以工程款尚未结付为由,拒绝支付2.5万余元劳动报酬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二十八条第三项修改为:“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二、将第三十一条修改为:“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大河网讯 3月13日,郑州市金水区北林路街道汇城社区联合北林路司法所在北三环花园路小游园开展“社区法治开放日 司法零距离”系列法治宣传活动,提升辖区居民的法律意识,鼓励居民学法、知法、用法。 汇城社区和北林路司法所工作人员在游园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利用辖区电子显示大屏和微信群播放法治教育宣传短片,在有广播设施的场所宣传法律知识以及典型案例。在游园设立“宣讲桌”,由北林路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法治宣讲,对有需要的居民,社区律师表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家庭事务纠纷、消费者**等等,居民纷纷向律师咨询起日常法律知识,并得到一一回应
本报讯 (记者高懿)近日,澄迈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特邀调解员+法律援助律师”力量,调解两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促成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据悉,2020年1月,因土地侵权引起争议,澄迈县中兴镇某村村民成某与张某将同村的陈某及该村村民小组诉至该法院中兴法庭,请求被告立即停止对原告依法取得经营权证的土地地块侵权行为,并排除妨害。因该两起案件须以另外一宗关联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不得不裁定中止诉讼
为构建和谐的职企关系、从长效的机制上创建法治企业,结合集团工作及业务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在济南市历下区司法局指导下于2019年成立“济南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人民调解委员会”并依法开展纠纷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委员会与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中心三个平台形成合力,为集团公司广大职工提供周到耐心的法律咨询服务。集团职工如果有需要咨询和调解的法律问题,欢迎拨打服务电话:88512030. 济南公交官方网站升级版目前已经进入测试阶段,网站经过十年积累,数据、栏目都较多,重新整合数据导入难免会有疏漏之处,请您包容和指正,如果您在访问和使用过程中发现什么问题,请您反馈至邮箱jngjw@126.com,我们将及时修改,如需回复请留下您的邮箱地址,我们会及时给您回复,谢谢!
Directory:Asia/å”麟é”律師 十八岁时 唐麟达离开辽宁到大西北 就读于航空部下一所三航工业大学 (航空.航天和航海) 学习金属材料工程。四年学习期间﹐她任职于校园文学刊物 " 飞飞飞 " (取意于航天﹐航海及航空) 主编及学校文学社社长等职。 毕业后﹐唐麟达在香港中环一家律师楼工作﹐并从事业余写作
1. 口头说出的诽谤事情,是否通常会被视为“短暂形式诽谤”?为甚么我们需要区分“永久形式诽谤”和“短暂形式诽谤”? 2. 在香港,甚么法庭会审理诽谤案件?这些案件是由法官还是由陪审团作出裁决? 3. 如果我是诽谤案中的原告人或被告人,但我无钱聘请律师,我可以得到政府的免费法律援助吗? 1. 如果我写了或讲过一个人的负面事情,但其实我无意诋毁他,我是否仍然要就诽谤负上法律责任? 2. 由于不同的人对同一字句可能有不同的诠释、不同的接受程度或不同的敏感度,我应该用甚么准则去决定字句是否含有诽谤意思?发布字句的来龙去脉、环境或地点,会影响到决定吗? 3. 受争议的字句刊登在一篇文章内,而该文章只有部分内容可能会构成诽谤,在这个情况下,怎样去决定有关字句的意思? 4. 一个人的动作可否带有诽谤性的意思? 5. 如某人随意为他的朋友改花名(例如叫一名熟朋友做“肥猪”),他会因此而要负上诽谤的法律责任吗? 6. 我们都对演艺界人士的私生活都感兴趣,所以会经常讨论由传媒报导的娱乐圈新闻,而这些新闻故事亦可能会对演艺界人士造成不良效果。这些传媒工作者是否要就诽谤负上法律责任? 1. 如果诽谤性字句不是由我写出来(或不是源自我本人),我只是向他人重复已发布了的字句,我要负上诽谤的法律责任吗? 2. 如果我只是向妻子讲及另一个人,而当中某些字句具诽谤性。在此情况下,我要为向他人发布诽谤事情负上法律责任吗? 3. 如果我在公司办公室内谈及另一位同事,有关对话是否属于发布? 4. 如果我向好朋友(Y)寄出一封信,信内有一篇文章诽谤X的,但这封信被Y的秘书和助手打开了
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应当充分保障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利。 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辩护人辩护。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辩护人: (一)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间的人; (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前款第四项至第七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可以准许
今天,是“消除性别暴力16日”的第二天。 伞君精心整理了全国各地的性别暴力求助方式,包括各类官方机构、法律援助、心理咨询以及社工组织,并按地区进行了分类。 若你遇到家暴、性侵、性骚扰或校园欺凌等情况,并希望寻求帮助,可查阅下列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