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
一段婚姻如果不能携手共度余生,有的会选择离婚,有协议离婚的,如果达不成统一的意见也会对财产进行分割,其中房子就是财产的一部分,那么婚后买房离婚如何分割? 根据你的描述房子是你们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即使房产证上只有你丈夫的名字,但是还是你们的共同财产,你加不加名字没有多大影响,如果你们离婚,你可以分得该房子一半的产权。 A、领证后,无论购房时签署合同是单方还是双方,产证上写的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是可以要求对该处房产进行财产分割的; B、领证后,一方和其家人共同购房,产证上是一方和其父母的名字,则一方名下的房产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就房产份额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另案起诉分割房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2、判令婚生子xxx归原告抚养,被告承担孩子抚养费 元/月,至年满18周岁止; 原告与被告于2000年5月经人介绍相识,经自由恋爱,于2002年6月12日登记结婚。于2004年10月2日生儿子xxx。婚后由于夫妻双方性格不合,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
离婚是女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吗?主要是看男方是否有过错。按照现行《婚姻法》的规定,婚姻损害赔偿只有在家庭暴力、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下,法院才能判决过错方给予赔偿。 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不会判决损害赔偿
分居 重庆调查取证满两年是否可以自动离婚 分居满两年是否可以自动离婚 (一)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分居两年自动离婚?分居两年是否判离婚 1、婚姻法第32条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2、这是指夫妻因分居而离婚的理由,两个法定条件(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缺一不可,因此分居两年并不会自动离婚。 3、因客观原因造成夫妻因分居的,如夫妻俩分别在两个城市工作,没有同居的条件,这种夫妻分居的情形,不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即使夫妻分居时间满两年也不会判离婚
婚姻无效,是指男女两性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而成立的婚姻,因违反了法律的规定而不具有法律效力。《婚姻法》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第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第四,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
1、中国公民同外国公民在我国境内结婚,双方必须符合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实行一夫一妻制即使外国一方当事人所属国的有关法律允许多夫或多妻的,我国也不予批准其结婚登记。 2、当事人双方必须具备我国法律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即:双方均无配偶;男满22、女满20周岁;未患有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或暂缓结婚的疾病;非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直系血亲。 3、当事人双方结婚,必须按照中国法律男女双方共同向中国政府的涉外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 婚后父母出资,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离婚如何分割? 由于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的第22条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应为个人财产。 实践中,如何认定为对一方的赠与还是对双方的赠与,往往比较难以把握,对次,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了明确的解答。对于夫妻结婚后,父母出资购买房屋,产证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从社会常理出发.可认定为是明确向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部分出资应认定为个人所有
武某(男)与梁某(女)于2005年11月结婚。次年2月,在检查身体时,武某发现梁某已怀孕。在武某的一再追问下,梁某承认婚后与前男友曾发生性关系并导致怀孕
在当代社会,人们的思想越来越开放,未婚同居的现象也时有发生。那么,在实践中,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未婚同居行为是否合法呢? 什么是未婚同居? 未婚同居即男女双方以非夫妻名义公开或秘密地共同生活的一种两性关系,该种关系在我国不受法律保护,对于同居双方都没有配偶的同居行为,现行法律不做干涉,一方或双方都有配偶的同居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重婚罪,受到法律的制裁。 未婚同居是否合法,首先要看非婚同居的范围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金是否属于夫妻的共同的财产呢?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会认为这当然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所以则认为当配偶一方因医疗事故造成死亡时,所得的死亡赔偿金另一方享有继承权。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具体分析如下: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如果符合《婚姻法》第17条、《婚姻法解释(二)》第11条规定,归夫妻共同所有。上述法律规定表明:第一,夫妻共同财产取得的法律前提是双方之间存在婚姻法律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