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至
2014年4月李某到某公司工作,之后,李某与公司连续签订了两次劳动合同,第二次签订劳动合同的约定期限为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合同约定工种为司机。2018年12月,公司在未与李某协商的情况下,书面通知将李某从其司机岗位调出,让李某到车间工作,并称如果不去车间工作就按照旷工处理。李某接到通知后不同意调换工作岗位,公司以李某旷工为由,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2013年4月29日,美国对中国部分产品的反补贴措施案(DS437)专家组根据《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第12.9条就以下事项通知世贸组织(WTO)争端解决机构(DSB)主席: 根据《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第12.8条,“专家组进行审查的期限,即自专家组组成和职权范围议定之日起至最终报告提交争端各方之日止,一般不应超过6个月……”以及第12.9条,“如专家组认为不能在6个月内或在紧急案件中不能在3个月内提交其报告,则应书面通知DSB迟延的原因和提交报告的估计期限……”,美国对中国部分产品的反补贴措施案专家组称,在与各当事方进行商讨之后,最终报告拟于2014年1月发布。 2012年5月25日,中国就美国对华22种产品的反补贴措施诉至WTO争端解决机构。在双方磋商未果后,2012年9月28日,争端解决机构做出成立专家组的决定
本文摘要:《仙剑奇侠传》系列游戏实际运营方近日以侵害著作权为由将百度诉至法院,目前,海淀法院法院了此案。@北京海淀法院:【被指传播《仙剑奇侠传》游戏,百度网讯被诉侵害著作权】 因指出hao123.com网站私自传播《仙剑奇侠传》系列游戏,软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侵犯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将hao123.com网站的经营者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目前,海淀法院法院了此案
李某某与某物业分公司签订《关于出租地下室的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协议书》约定公司将坐落在天津市津南区某处的房屋楼梯间出租给李某某做库房使用。 一天,李某某发现承租的楼梯间房顶门窗全开,造成室内温度过低,储存在楼梯间的水性涂料发生冻损。李某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物业公司依据《协议书》约定赔偿其经济损失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官微“知产北京”14日发布消息称,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力西集团”)诉原国家工商总局行政争议案已于近日一审宣判,原告德力西主要诉讼请求获得支持,第三人德力西联合开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力西联合”)被判定与德力西集团企业字号构成“高度相近”,极易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2016年,德力西集团向原工商总局申请责令德力西联合开关更名但遭驳回,该行政决定被此次一审判决撤销。 据“知产北京”报道,原告(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于2000年9月经原国家工商总局预先核准,于2001年1月在浙江省乐清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变更为现名称;第三人(德力西联合开关集团有限公司)原住所地为浙江省温州市,于2014年5月经原国家工商总局预先核准,名称变更为现名称,并于2014年11月由浙江省温州市迁移到江西省上饶市
具体行政执法活动中有关执法调查方法、机密信息来源、内部研究意见等敏感信息,通常不应公开,否则将有可能妨碍行政执法活动的正常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虽然没有明确将行政执法中的敏感信息规定为可以不予公开的情形,但这类信息一般都具有“内部性”或“非终极性”的特点,如果行政机关援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第二条关于“行政机关在日常工作中制作或者获取的内部管理信息以及处于讨论、研究或者审查中的过程性信息,一般不属于《条例》所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的规定不予公开,人民法院经权衡认为不公开更有利于保证行政执法活动(包括今后的行政执法活动)正常进行的,应当予以支持。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李清林,男,1965年11月28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
万搏官方中国有限公司2007年成立于山东的硅谷——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齐鲁软件园内。现已具有安防、建筑智能化、计算机系统集成等多项专业资质。是我军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装备发展的骨干,是全军毁伤打击的核心支撑,是现代化新型陆军体系作战能力科研制造的主体,是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和军民融合发展的主力
上海静安,研究生阿华因嫖娼被学校开除学籍。他将学校诉至法院,请求法院撤销学校作出的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并对学校相关处分条例进行合法性审查。(案件来自:静安区人民法院) 针对学校作出的开除决定,有人持支持态度,表示:明知学校的规定,还以身试法,被开除不冤;但也有人认为,这不算什么严重的违法行为,开除的决定有点过了
要过年了,这个判决可以告慰患者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在我国医疗领域,有着崇高的社会地位。但301医院对本案患者的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该过错与患者损害后果间有因果关系,属次要责任。 原告根据上述鉴定意见,请求被告承担50%的赔偿责任,最终海淀区人民法院认定,“301医院应按40%的比例承担责任,并按该比例赔偿合理的损失
公司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吗? 原告雷某于2008年到重庆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业公司)工作,居住在厂区内的职工宿舍。 2012年12月17日18时27分打卡下班后,雷某到公司对面一饭店吃饭。后返回职工宿舍途中,于19时30分被钟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撞倒受伤






